新竹鑫磊水泥制品公司污染河川 负责人起诉

鑫磊水泥公司桶槽破损液体外泄污染海水川溪,造成大量鱼群暴毙,环保局派员清除鱼尸。(罗浚滨翻摄)

鑫磊水泥公司桶槽破损液体外泄污染海水川溪,环保局清出4千立方米污泥。(罗浚滨翻摄)

新竹市鑫磊水泥制品公司,去年底发生桶槽破损液体外泄污染海水川溪,造成大量鱼群暴毙事件,新竹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刑法过失流放毒物罪嫌,将鑫磊负责人陈建玮提起公诉。

这件污染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16日,新竹市环保局重罚业者250万元,从海水川溪打捞出80公斤死鱼,回收40吨受污染水源,清出4千立方米污泥。

环保局第一时间采样送工研院绿环所检验报告显示厂商桶槽外泄液体含有污法公告有害物质酚类」,部分地区水体采样,氢离子浓度化学需氧量也超过放流水标准

检方侦办发现,鑫磊负责人陈建玮,本应注意国精化学公司(涉违反废清法另案侦办)所生产废弃液(D-1504)等物具有毒性危险性,浓度足以影响人体健康及环境,应经核准登记收集、处理单元流程,应妥善存放,否则将污染河川,致生公共危险。

检方认陈建玮未注意存放废液的桶槽完整性,将上述废液放置于公司后方2个40吨圆形FRP有破损之桶槽内,因而溢流排水沟流至厂区旁的海水川溪,使溪水受污染呈红色,造成溪内鱼群大量死亡。

厂内桶槽泄漏处不明液体,经检测结果PH值11.2、导电度3.8,厂外排放不明液体PH值10.2、导电度8.26,且含水污法定义的有害健康物质苯酚邻苯二甲酸二、酯等物,经生物毒性试验,鱼群死亡确为该不明液体所造成。

负责人陈建玮在侦查时坦承犯行,检方依刑法过失流放毒物罪嫌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