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国际园区BOT是大巨蛋? 新北经发局澄清图利说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报载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抨击新北市新庄国际创新园区」BOT开发案,是台北市巨蛋加三创案的翻版,根本是图利厂商,新北经发局24日澄清说,此案规划至少70%的楼地板面积作为数位汇流产业所需营运总部、研发中心及运筹中心等,另为确保市府权益,亦有积极争取更高权利金,何来图利厂商之说。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抨击新庄国际创新园区;是北市大巨蛋加三创案翻版,新北经发局今否认并澄清图利厂商之说。(模拟图/新北经发局提供)

经发局表示,市府为促进台湾产业升级因应产业需要,提供产业创新研发所需的进驻空间利用市有停车场商业用地,以促参方式奖励民间推动开发「新庄国际创新园区BOT案」。其中规划至少70%的楼地板面积作为数位汇流产业所需之营运总部、研发中心及运筹中心等,其他支援设施则包括停车场、产业交流中心、展演空间及商业设施等,均依促参法相关规定设置预计将可提供200家厂商进驻,创造5000个就业机会

同时,为确保市府权益,除提供停车场及数位交流空间的公共设施及回馈方案外,亦积极争取更高权利金。全案本业全部附属事业营业收入,以营业收入的2.32%~29.6%收取营运权利金;在设定地上权50年期间,市府至少有48.5亿元权利金与11.2亿租金,共计59.7亿元收益。占厂商全部预估营收总额640亿的9.3%,亦占本案招商土地公告现值81亿元的73%,并不低于台湾其他BOT案所收取金额。此外,更订有超额权利金收取机制,若厂商发展越好,实际营收远超过投标时预估营收的120%,将启动超额权利金加收机制,市府可与厂商共享获利。

经发局指出,至于大家关心的公共建设内容,公共停车场部分主要在停一用地提供400个公共停车位,占楼地板面积15%,若加计1300个法定停车位,其停车场比例将更高。数位文创中心则设置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本即可兴建旅馆,为推动产业数位交流中心的公共设施,要求厂商至少提供1000平方公尺的公共空间 (占5.5%),提供部分场次供市府及公众使用。

经发局强调,新北市政府推动「新庄国际创新园区BOT案」,绝对依相关规定办理,绝无违法行事,更无单独图利厂商,而是在推展城市经济过程中,也同时确保市府权益,以促进产业升级及创造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