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发业配文!女子告公司未付加班费 法院:主管有按赞应赔
▲ 小杨帮公司发奶粉业配文。(图/翻摄自微博)
记者廖翊慈/综合报导
大陆北京一名女子小杨日前被公司告知,因考核分数仅59分未达标,故遭到开除。小杨不满表示,公司在她休假期间,还让自己发奶粉业配文,却没给加班费,因此将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杨主张为事实,且公司主管还有按赞,应当给予赔偿金。
据《九派新闻》报导,公司以小杨未达成绩效考核为由,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公司表示,小杨当月的考核结果为59分,公司依相关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赔偿金。
▲ 公司主管有按赞小杨的业配文。(示意图/VCG)
小杨则主张,仅凭一个月的考核结果,不能等同于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是违法开除,应支付赔偿金。她强调,自己存在休息日加班的事实,公司主管对自己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的贴文按赞,应认定为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法院审理认为,小杨提交了加班微信截图,佐证自己加班的事实,该微信截图显示,公司让她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并有公司主管按赞,应认定为加班,「因此,小杨提交的加班时间明细表,与加班微信截图的时间,基本能对应,认定加班事实存在。」
法院认为,雇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小杨支付赔偿金32411元(人民币,下同),及加班费18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