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警械使用条例》!亲民党团:使用是否合理由专业鉴定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在6月15日警察节,立法院亲民党团提案修改《警械使用条例》,力挺「波丽士大人合法使用警械,确保在职勤公务、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能更无后顾之忧。

亲民党团指出,鉴于警察人员位处一线,依法使用警械维护治安却经常被司法机关判刑、判处巨额赔偿,影响士气甚钜;为了避免助长犯罪气焰、治安恶化,因此拟具「警械使用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成立「警械使用鉴定委员会」进行警械使用鉴定,并提交司法机关纳入裁判依据。

亲民党团以103年2月,桃园员警开枪击中拒捕嫌犯小腿,致其失血过多死亡,遭被法院判决6个月徒刑罚金乙案为例,批评司法机关过于严苛要求比例原则漠视前线紧急状况,仅凭着事后的访谈笔录凭空想像,就判处员警徒刑及赔偿,对警察同仁造成寒蝉效应

党团指出,该判决导致许多员警该用枪时不敢用枪,反使民众深陷危机,「司法的立场应该是保护安善良民,力挺认真执勤的警察,而不是一味打击警察士气,限缩警察合法使用警械空间,反而助长邪恶势力增长。」

为此,亲民党团主张警方侦办案件及使用警械的合法与否判定,应该要交由公正专业委员会来鉴定,参考临场环境、当下状况进行妥善模拟,而非交由无实务经验司法官,只靠事后访谈笔录、草率现场模拟等,凭空想像就判定员警用枪过当,如此将对警察士气、社会治安造成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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