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许可核发更快速 劳动部:雇主申请文件不缺漏

发展署表示,目前已全面推动申请移工相关许可采取网路线上申办的便民措施,雇主不仅可以24小时不受时间及区域限制办理,节省亲自送件或邮寄的时间与费用,更可快速透过网路得知审查结果。现行也已推动跨政府机关及金融机构资讯介接,介接部分雇主申请移工许可所需要的文件资料,雇主透过线上申请相关许可已可免附多项文件。

此外,在审查雇主所送移工许可申请案件时,如经审查有应备文件缺漏或者申请书表内容填写错误等情形,皆会发函通知雇主在限期内补正文件。因此,提醒雇主或仲介公司在送件后应注意是否收到补正通知,并请依补件说明尽快补正,除可尽速取得聘雇移工的各类许可外,也可避免申请案因逾期补正而被驳回申请。

发展署说明,现行产业类移工申请项目常见的退件情形,包括:招募许可申请案件缺漏求才证明书、无违反劳工法令证明书及特定制程资格认定函等文件。社福类移工申请项目常见的退件情形,包括:招募许可申请案件的被看护者未依规定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评估、或经医院评估后却未到当地长期照顾管理中心进行本国照顾服务员求才推介程序,或推介程序尚未完成就送件申请;另外常见雇主户籍地址或移工工作地址误缮、初次办理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或家庭帮佣的雇主未依规定参加聘前讲习等。

发展署再次提醒雇主申请聘雇移工,应在移工入国后3日内向工作地点的地方劳工主管机关办理入国通报,15日内申请聘雇许可,逾期通报或逾期申请聘雇许可,也会影响到审查时间。最后提醒雇主,聘雇移工来台工作应依规定申请并取得聘雇许可后才能合法工作。至于聘雇移工相关法令规定及申请书表等资讯,已公告于发展署网站,民众如有任何疑问都可到网站查询进一步了解,或拨打专线(02)8995-6000,将由专人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