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户籍被迁出 地价税有解

地价税适用特别税率范围

民众若在过去两年疫情期间,因跨境困难而导致户籍被迁出,使得2021年、2022年地价税改按一般用地税率(千分之10以上)课征,可于今年9月22日前检附证明文件及切结书,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千分之2申请退税。

财政部赋税署统计,目前已有3,649件申请改回千分之2课征地价税,核准件数则为3,586件,合格率约98%。

这3,500余件改按千分之2课税后的合计应纳税额约新台币793万元;初估退税金额至少3千多万元。

财政部提醒,想追回前两年因税率调整而多付的税金,必须在9月22日前申请,超过即不得适用;此外,今年11月开征的地价税,如果尚未恢复户籍者,也须在9月22日前办妥复籍且申请自住税率,未办理者之后已没有追回条款。

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的地价税适用税率不同,一般用地基本税率为千分之10,随土地所有权人在同一县市土地地价总额高低,适用税率从千分之10累进到千分之55;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则一律适用千分之2且不累进。

今年地价税将于11月开征,赋税署副署长陈慧绮指出,若可适用地价税特别税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或可申请减免者(如骑楼走廊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同样是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请,当年地价税才能适用。

据赋税署统计,近五年土地所有权人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及减免税案件,每年平均有44万多件,其中稽征机关核准自当年起适用的案件平均35万多件,被否准适用的案件平均5万件。

另外,每年有约3.5万件、即约8%的案件是适用申请,但因为超过申请期限,大此必须等隔年才能适用租税优惠。

依规定,已依规申请、并经核准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地价税者,只要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的原因没有变更,就不必重新申请。陈慧绮指出,距申请截止日9月22日只剩不到一个月,有需求的纳税人要留意期限。

目前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劳工宿舍用地、国民住宅用地是按千分之2课税;公共设施保留地按千分之6;工业用地、加油站、停车场(不含临时路外停车场用地)等事业直接使用土地则是依千分之10计征地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