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看两岸7年共打、司法互助执行率! 结果是...

肯亚案」中的台湾人如果真是诈骗集团,你赞成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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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看7年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司法互助协议案件统计。(图/时代力量提供)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肯亚案」、「大马案」等海外诈骗案相继发生,唤起国内对于诈骗刑度高度关注,时代力量党团19日召开记者会,针对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要在司法程序有效进行情况下,才能真正厘清真相,他们将从「强化犯罪侦办」及「推动受害者求偿」两部分,提出修法,并端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统计资料,批评两岸在犯罪情资交换上不对等。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在强化犯罪侦办部分,他们参考考德国刑法修正,删除刑法第7条「而其最轻本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之不当限制,修正为「除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外,本法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条以外之罪,皆适用之」,即修补台湾人在境外犯罪,最低刑期3年以上才能侦办的法律规定

至于在「推动受害求偿」方面林昶佐表示,党团将全面检视现有法令,推动集团诈欺的受害人保护,具体从推动被害人诉讼程序参与及强化犯罪所得扣押制度,以使得被害人能够得到求偿。

黄国昌则是搬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案件统计总表说明,从民国98年6月到105年2月的统计,我向陆方提出有关「犯罪情资交换」的请求,共4061件,大陆完成的1357件,达成率只33%;陆向我请求的共1346件,我国实现1090件,达成率超81%,两者差异巨大。

调查取证方面,黄国昌指出,我方向陆方请求1121件,完成688件,达成率61%;陆方向我方情求590件,完成541件,达成率高达92%,他不满地表示,「到底哪一方才是真正认真的在执行,哪一方则借由这些资讯交换请求的不履行,来瘫痪我国的司法主权。」

▼时代力量19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图/记者徐政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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