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嘉县选票外流案 检认定选务人员「非故意」不起诉
▲▼ 嘉县选票印刷日前传出遭不小心外带。(图/记者翁圣勋翻摄)
嘉义县日前发生选票点算工作人员将选票携出印制厂,被县警局现场安全维护搜证人员执行离厂前物品检查时发现,警方为求慎重,除上报嘉义地检署责任区检察官,侯、王两当事人经检察官传讯到案说明后,确定不起诉处分。
▲▼ 监视器拍下选票被不小心携出的过程。(图/记者翁圣勋翻摄)
检察官侯德人调阅相关影带并讯问侯女等人,确认是侯女的王姓同事不知牛皮纸袋内装着剩余票333张,以为是侯女私人物品才装箱,而侯女当时正忙发放便当给选务人员,也不知王协助打包,才酿成这桩意外。
侯女强调,18日当天发生饮料翻倒弄脏选票,她才会将剩余票用牛皮纸袋装,随后她跑去发便当,王姓同事以为她要回家,就顺手把牛皮纸袋装箱拿出来给她,对方不知道纸袋内有选票。王女说,当时选票清点结束,工作人员清理现场,他问侯女是否有东西没拿,对方说有个箱子,于是他协助侯女整理纸箱及个人物品,当时并不知道纸箱内物品,两人一直强调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
经嘉义县选举委员会了解后,初步认定是无心的行政疏忽,选票绝无外流,县长张花冠第一时间已指示选委会和警方加强各项安检工作,务必做到滴水不漏,至于是否涉及业务疏失与刑责,将由司法单位做进一步厘清。
经过嘉义地检署检察官侯德人连日来的侦办,选票涉嫌携出案20日不起诉处分,检方认为并无犯意,犯罪嫌疑不足,全案侦查终结。
嘉义县选委会总干事陈宏基指出,当日因水上乡选务人员已连续工作10余小时,非常疲累,忙中有错,这是个案疏失行为,选委会以此为警愓,已加强各项监察措施,进出人员除非必要的物品,包包一律不准进入管制区,多余选票立即交由选委会监察人员现场剪切封存销毁。
有关县府人事异动一事,陈宏基再次强调,嘉义县选委会为隶属中选会之独立机关,近期人事并未异动,希望各界理性看待,选委会将秉持严谨态度,在选监小组监督机制下,顺利完成五合一选举任务,请民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