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订房网下单...业者却没开发票? 财部:权责在收款单位
▲不少国人于国内外旅游偏好使用线上订房网站预订住宿饭店。(图/记者林昱均摄)
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近年来由于跨境电商订房网站兴盛,包括Agoda、Booking.com等,不过近来不少民众向国税局询问,为何仅部分业者会开立发票?财政部回应,须看该订房网站的商业模式属于B2B或是B2C而定,若为B2B部分,则旅店业者应开发票给消费者;而B2C部分理应由订房网开立发票,但境外电商平台在明年底前,可免开统一发票。
不少国人于国内外旅游偏好使用线上订房网站如Agoda或Booking.com等,日前财政部也针对这些境外的订房平台网做税籍登记。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开立发票的根据也是相同道理,因此目前可从其商业行为分为B2B(企业对企业)与B2C(企业对消费者)区分。
中区国税局指出,像Booking.com之类的B2B模式为订房网站先将订单给予住宿业者,而业者再和消费者收取款项,因此开立发票的权责在于收钱的业者部分。举例来说,消费者于境外电商的订房网预订住宿一晚2千元的房间,到旅馆时再交付2千元给旅宿业者,因此旅宿业者就应开立2千元发票给消费者,并报缴这部分的营业税;而该订房网则另外向旅宿业者收取平台服务费,其营业税也是由旅宿业者报缴。
不过,中区国税局也表示,若是像Agoda之类的B2C方式为订房网站先向消费者收取款项,再将费用交付给住宿业者,这部分开立发票与营业税报缴的权责都在于订房网站,但发票部分由于目前仍在宣导期,因此至明年年底前,类似模式的境外订房网平台都还不需开立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