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原厂授权书」卡疫苗 吕謦炜痛批:陈时中说的话就是法律?

国民党青年团团长吕謦炜。(资料照片

民进党政府以「原厂授权书」为由,似乎要挡下郭台铭台湾争取的BNT救命疫苗。前国民党青年团总团长吕謦炜质疑,现行法令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出具「原厂授权书」,难道陈时中说的话能够超越法律?为什么民进党政府心中就没有一丝一毫受疫情所逼、水深火热中的人民

吕謦炜指出,根据《药事法》第48-2条规定,「因应紧急公共卫生情事之需要」,「中央卫生主管机关专案核准特定药物之制造或输入,不受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之限制」,陈时中自己也提过这项条文,因此可以认定政府认为目前的情况是适用《药事法》第48-2条。《药事法》第39条虽规定「输入药品,应由药品许可证所有人及其授权者输入」,但是新冠肺炎无疑是当前台湾面临的「紧急公共卫生情事」,因此依据第48-2条,输入药品者,并不受限于药商

吕謦炜提到,《特定药物专案核准制造及输入办法》就是受《药事法》第48-2条的授权,于民国105年9月公布,公布者是民进党政府第一任卫福部长林奏延,民进党政府不可能不知道。根据定义,疫苗算是药品的一种,根据这项办法,因紧急公共卫生情事所需,向卫福部申请输入特定药品时,只需要检附以下四项资料:

1. 完整预防或诊治计划书及相关文献依据。其计划书内容,包括因应紧急公共卫生情事之申请目的及足以显示利益大于风险之资料。

2. 所需药品数量及计算依据。

3. 药品之说明书

4. 国外上市证明或各国医药品集收载影本。(无法检具者,应检附产品制造品质资料、动物安全性试验报告人体使用资料及风险利益评估报告替代之)

其中,并没有所谓的「原厂授权书」。

吕謦炜强调,《药事法》与《特定药物专案核准制造及输入办法》构筑的是完备的法律体系行政机关不可以恣意增加法无明文的限制。何况,现在台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已有百余人因此而死亡,这难道还不紧急吗?蔡英文政府不仅不专人加速审查,反而还处处刁难,还要求民间要提供法律没有明文的「原厂授权书」。难道陈时中的铁口就是法律?难道蔡英文的刁难就是法律?

吕謦炜砲轰,民进党用法律没有明文的申请资料来「卡疫苗」,证明民进党毫无长进,无视法律、无视人民!民进党政府心中真的有人民吗?还是只有一党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