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環境 創造卓越/因應氣候法三讀…碳費徵收找解方
极端气候加剧,各国政府必须快速削减碳排放。( 路透)
自2015年《巴黎协定》设下将地球升温控制在较前工业化时代升幅2℃,并努力将温度升幅限制在1.5℃内的目标后,国际间也开始积极寻找减缓气候变迁的手段。
极端气候 全球敲警钟
直到2018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迁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地球暖化1.5℃》报告,指出当全球升温控制在1.5℃之时,全球自然系统仍保持于可逆转的状况之中,一旦温度上升超过2℃,极端高温事件可能更频繁,并造成海冰大幅融化,影响自然生物栖息地、物种灭绝、海平面上升等。
此外,人类活动导致的地球升温已超越1.1℃,为了达到1.5℃目标,全球必须于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并且于2050年后持续将二氧化碳从大气中移除。
2021年IPCC发布的《气候变迁第六次评估报告(IPCC AR6)》再次重申各国政府必须快速削减碳排放,至少达到净零排放目标。因此,2050年前达成净零排放被视为控制世纪末升温不超过1.5℃的唯一解方。
随着全球进入疫情后的经济复苏阶段,各国工业、商业乃至于观光活动逐渐回复,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减量幅度不如预期。2023年迄今,加拿大、希腊及美国等国家部分地区野火肆虐、海洋温度上升导致珊瑚白化、中国及越南极端降雨酿至洪灾纷至沓来,极端气候加剧在全球各地敲响警钟。
世界各国陆续加快气候相关法规的制定与发布,欧盟已于2023年8月正式公告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施行细则,并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行申报;美国加州则于2023年9月通过企业气候数据责任法案(SB261)及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法案(SB253)等二项法案,要求相关企业揭露温室气体排放,以及企业如何因应气候变迁带来的风险与机会等相关资讯。
净零减碳 企业迎挑战
行政院环境部(原环保署)于2006年9月提出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于2015年通过《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简称温管法),后续于2021年提出温管法修正草案,并于2022年5月将温管法正式更名为《气候变迁因应法》(简称气候法)并进入立法院审查,于各方努力下,气候法于2023年1月10日正式三读通过,法案共有七个章节,涵盖五大修法重点。
接下来的文章,将针对气候法修订涵盖的重点内容及相关子法修订内容进行解析,并进一步探究国际碳定价与台湾碳费征收机制发展现况,协助台湾企业厘清未来将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