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望用于两岸同婚 陆人单身证明「不可用作结婚」注记取消

大陆单身证明要到海基会验证后,才能在台湾使用。(图/记者蔡绍坚摄)

记者蔡绍坚/台北报导

同性婚姻24日正式上路,两岸同婚的配套办法也正加速研拟中。海基会24日取消验证大陆民众单身证明时,都会加注的「不可作为结婚登记」注记,发言人管安露表示,取消注记是希望让验证回归本质,海基会不再规范文件用途,因此,只要结婚登记的权责单位认可,验证过的单身证明也能适用于两岸同婚。

陆委会23日表示,同婚上路后,两岸同性伴侣也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列》及《释字748号》在台办理结婚登记,不过配套办法正在研拟中,包含登记程序入境事由、面谈机制等都还有待盘点修改。

据了解,现行的两岸婚姻制度,为了防止假结婚,双方必须先在大陆结婚、取得结婚证书后,大陆民众才能以「团聚」的事由来台,在台湾的机场港口接受面谈,通过方可入境办理结婚登记。

但大陆并未开放同性婚姻,因此若依照现行制度,同性伴侣在「取得大陆结婚证书」这一关就会先卡关。所以,未来两岸同婚的施行,一定要先克服这关,采取不同的方式,甚至改成采用「来台登记制」。

两岸同婚未来采「来台登记制」,大陆民众就必须出示「单身证明」文件,而这份文件得先经过海基会验证,在台湾才会有效力。不过,过去为防范假结婚,海基会在验证时,都会加注「不得作为结婚用途」的注记,等于也无法用于同婚登记。

就在两岸同婚上路的同一天,海基会也正好取消单身证明验证时「不得作为结婚用途」的注记。发言人管安露表示,取消注记的措施很早之前就已在讨论,主要是希望让验证回归「辨认真伪」的本质,将规范用途的工作留给申办事项的权责单位,也就是说,只要权责单位认可,未来也能适用于两岸同婚。

两岸同婚的配套办法除了登记程序、入境事由、面谈机制外,要考量的还有大陆社会同志的看法,例如,大陆社会对同志族群的接受度还不高,为保护大陆同志身分的隐私,来台结婚的事由,就需要经过更周全的思考,避免「被出柜」的情况发生,保障同志朋友权益及安全。

管安露指出,近期已有部分同志朋友来电咨询两岸同婚的方式,虽然目前配套措施有待相关部门研拟,但仍会告知单身证明的验证已不会加注记,未来完整的办法出炉后,海基会也将因应配合。

▼大陆公证书至海基会认证方式。(图/记者蔡绍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