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民众注意!明年起改制增加轻度险

▲在旧制度中,许多民众心肌梗塞,却不符规定无法领取理赔,引发不少争议。(图/达志示意图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以往民众购买重大疾病险,常因规则严格,虽符合病名,却无法获赔,多有争议。保险局今年宣布新的重大疾病险制度,自明年(2016年)起,重大疾病险将分为重度(甲型)、轻度(乙型保单,对「轻度的重大疾病」做保障。

保险局表示,甲型保单保障罹患7项「重度」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末期肾病变、脑中风后残障、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风险,与现行的重大疾病险类似。乙型则将上述7项重度疾病再加上4项轻度(心肌梗塞、脑中风后残障、癌症及瘫痪)共11项,同时保障轻重度,因此较格较高。

之所以做这样的更动,主要是因为过去重大疾病险中,关于心肌梗塞、脑中风后残障、癌症与瘫痪的定义上过于严格,常有民众明明符合病名,却无法领取任何理赔。此次更新的理赔定义将更加明确,有些疾病的名称也做了更动。像是将「脑中风」更名为「脑中风后残障」、「心肌梗塞」改为「急性心肌梗塞」,「慢性肾衰竭」则更名为「末期肾病变」。

根据专家李雪雯的说明,过去在理赔定义上,心肌梗塞是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且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典型胸痛症状、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心肌梗塞,以及心肌酶的异常增高。只要缺少任何一项,都将无法获得理赔。若是一发病就去世,没有诊断书,也拿不到一毛钱。现在的轻型定义,若符合其中两项,即能获得20%保金

新制度中,对轻度癌症的理赔也做了更详细的规范。(图/优活健康网提供)

再以癌症为例,过去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白血病原位癌症及恶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肤癌,都不予理赔。新制内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统)当纳入轻型理赔机制里,能获得20%保金,第一期乳癌子宫颈癌等也在此项。其中原位癌、第一期恶性类癌依旧不理赔。

编按:原位癌指第0期癌症,癌细胞尚未深入黏膜下层,包括乳癌、子宫颈癌的早期都是原位癌。

为减轻争议,新型保单的规则将更加清楚明确。而因保险业者先前没有推出轻型重大疾病险的经验,保险局规定业者于2016年4月前推出乙型保单即可。近期欲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民众,可要注意这项新的变动,挑选购买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