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夫妻6年杀害弃尸3子女 部分定谳部分撤销发回更审

云林夫妻弃尸3子女案,最高法院部分撤销、部分发回。(图/记者柳名耕翻摄/云林地检署提供)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云林李氏夫妻在6年内狠心虐杀3名子女后,再将3具尸体弃尸,两夫妻甚至又生了1男1女,顶替身分,并将子女迁户口新北市。全案由新北市府察觉有异,报请检警单位查办而爆发。一二审法院均将2夫妻重判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25日将两夫妇分别判刑6年2月、3年6月定谳,另外部分则撤销发回更审。

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去年10月间爆发,原本居住于云林县仑背乡李姓(37岁)、陈姓(33岁)夫妻,离婚后仍同居,2人因伪造文书窃盗等罪,判刑定谳后逃亡遭到通缉,前年才被逮捕归案。不过2人被捕时,身边仅有3名子女,其中12岁的长女突然告诉警方社工:「大弟早在2013年就被爸爸打死了。」,再加上新北市通报原本设籍新庄区的长子,下落不明,检警开始过滤2人的子女下落。

经过调查后检警查出,长女2006年出生,2人又接续生了长子、次子次女,这4名子女均有报户口。但2人遭通缉后,又在2010、2013年再生了1男1女,但未报户口。其中2008年间,当时才9个月大的次子因不明原因死亡,2夫妻将次子弃尸在桃园龟山山区后逃到云林;2009年间,未满周岁的次女也猝死,2夫妻将次女尸体埋在云林祖厝后方空地,连祖父都协助埋尸;而2013年间,发展迟缓的7岁长子因没有刷牙,被李男活活打死后,将尸体装入黑色塑胶袋内,李男与父亲双载骑机车运尸到云林马公出海口弃尸。2夫妻将未报户口的一对子女,冒充死去的次男、次女,继续生活

案件爆发后,震惊社会,检警对2夫妻依照伤害儿童致死、弃尸等罪提起公诉。一二审法院均认定2人有罪,其中李男遭判刑14年、陈女则判刑9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将弃尸部分先行定谳,处李男有期徒刑6年2月,另依伪造文书罪处5月,得易科罚金;陈女则判刑3年6月,另依伪造文书罪处4月,得易科罚金。至于伤害儿童致死部分,最高法院认为认事用法仍有疑问,撤销发回台南分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