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首件國民法官審判殺人案 縱火燒死3家人杜男被判無期徒刑
云林县斗南镇杜姓男子去年8月与家人口角,在住处泼洒酒精膏纵火泄愤,导致杜父、杜父同居人刘女的21岁女儿、4岁儿子葬身火海,全案被依杀人罪等8罪起诉,云林国民法官专庭审理,今下午宣判杜男无期徒刑且褫夺公权终身,这也是在今年死刑释宪后,云林首件由国民法官审判的杀人案。
去年8月15日34岁杜男因金钱与父亲同居人刘妇发生口角,一气之下泼洒酒精膏纵火,造成其父亲、刘妇儿女及儿子共3人死亡,今天下午云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专庭,由资深法官王子荣担任审判长、法官黄震岳、詹皇辉为陪席法官,6名国民法官全部出席,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宣判杜男无刑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针对该案没有判处死刑,审判长王子荣表示,大法官在今年9月释宪对于死刑审判要求,必须是最严重罪才能考虑;而该案杜男在纵火后并没有把门关上,检察官在举证上不足以让国民法官认定杜男是直接故意造成,仅有间接故意,就无法在刑度的选项判处死刑。
王子荣表示,国民法官法庭考量杜男的犯后态度不佳,而被害人家属的悲痛,也必须做出回应。所以在现有状况下,判处无期徒刑及褫夺公权终身。
王子荣指出,此案是今年9月宪法法庭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后,云林首件经由国民法官程序宣判的杀人案,此案国民法官在审理期间更是高度参与,可说是成功的国民法庭审理案例。
云林地检署指出,有关今天的国民法官审判案件,在收到判决后会根据判决事实,再研拟是否提起上诉。
云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今天下午对杀周亲属重大案件宣判,对纵火烧死父亲及家人的杜姓男子判无期徒刑。记者蔡维斌/摄影
云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今天下午对杀周亲属重大案件宣判,对纵火烧死父亲及家人的杜姓男子判无期徒刑,审判长王子荣(中)说明未判死刑的原因。记者蔡维斌/摄影
云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今天下午对杀周亲属重大案件宣判,对纵火烧死父亲及家人的杜姓男子判无期徒刑。记者蔡维斌/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