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海陆战士干哥性侵!她传「不想活着」后自杀 轻判定谳

▲遭海陆战士干哥性侵后,妙龄女烧炭自杀。(图/pakutaso,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曾在海军陆战队服役的张姓男子,2016年服役期间到KTV喝酒开趴,事后到干妹小佳(化名)家借宿,没想到他却背叛干妹信任,性侵干妹,导致小佳情绪崩溃;事发5天后传讯息闺密「不想活着」,最后烧炭自杀。一审张男判刑12年10月,但二审认为小佳早有自杀念头改判5年6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张男与与打工认识的小佳感情不错,平时以干兄妹互称。他2016年8月间进陆战队服役,9月4日放假时,就约出小佳与多名友人欢唱、喝酒。凌晨4点结束后,众人决定到小佳家借宿,但因为房间床位不够,张男就与小佳共睡一床朋友则是睡在客房,小佳妈妈则睡在家中楼上房间。

不料张男此时竟背叛小佳的信任,趁着小佳半醉半醒间,竟将她架住性侵。小佳不仅拒绝,过程中还持续说「出来」、「你是有女友的人」,要张男罢手,却仍无法阻止张男的兽行。小佳遭侵犯后情绪崩溃,当天清晨6点多就LINE给闺密「我被硬上了,对方架住我,我说不要他还一直硬上。」张男等人离去后,小佳仍旧情绪低落,不断发讯闺蜜「有被强奸感觉」、「觉得被硬上真的很不好」、「不想活着」等抑郁寡欢的讯息。

朋友们虽极力安慰小佳,但她仍于事发后5天在家中烧炭自杀,还留下遗书「妈妈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相信别人」。小佳母亲悲痛办完后事,经由朋友的口中才得知女儿遭到侵犯,因此打电话质问张男,并约出张男在速食店说明;张男坦承在小佳反抗后仍性侵,对全案懊悔、抱歉,并前往小佳灵堂上香。检方侦办后,依照「性侵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提起公诉。

一审认定张男有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10月。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改认定死者早在被性侵前2个月,就已经透露出自杀的念头,自杀前一月还曾传讯息给朋友说「我待在家会很想自杀,真的。」;况且死者对于性侵一事,并无特别羞忿反应,而于自杀时,也未特别提及张男,因此高院认为性侵与自杀间并无因果关系,改以「强制性交罪」将张男判刑5年6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