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去世!妻哀求「继续胚胎移植」遭拒...医:她是单身妇女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要求移植胚胎遭拒。(图/翻摄自看看新闻

记者康心禹综合报导

江苏省无锡市一对夫妻先前在某医院体外受精手术,之后丈夫意外去世,妻子小琴要求医院继续为她手术,却遭到拒绝。医院认为根据规定无法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对此,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医院必须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约,为小琴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综合陆媒报导,小琴和丈夫在2016年8月因不孕至无锡某医院进行诊治,在医生建议下,两人决定人工助孕,并实施了胚胎移植手术但没有成功;一心想要孩子的两人没有灰心,决定等小琴调理身体后继续去医院治疗。

小琴和丈夫于2017年5月再次至医院要求人工实施助孕,医院为此对他们分别进行取卵术和取精术,并成功培育出4个胚胎,由于取卵术后过度刺激,小琴胸腹腔积液,立即入院治疗。关于胚胎,小琴夫妇要求医院采用低温保存技术保存这些胚胎,并向医院签署了《胚胎冷冻、解冻及移植知情同意书》,两人声明在医院实施体外受精手术。

考虑到第一次手术的失败和第二次取卵手术后的身体反应,小琴夫妇决定等一等,正当二人憧憬着未来,不幸却突然发生,小琴的丈夫在2019年7月因意外死亡。为延续血脉,小琴在父亲公婆的支持下,决定去医院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小琴的要求遭到了医院的拒绝,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将起诉医院。

▲妻子要求继续移植胚胎,却遭到医院拒绝。(示意图/CFP)

面对小琴的起诉,医院表示,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的规定,辅助生殖技术必须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知情选择的自愿原则,小琴丈夫去世前两年均未至医院试行胚胎移植手术,他生前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不能延续至死亡后,且他也不再能签署胚胎解冻及知情同意书。

医院还表示,双方签署的《胚胎冷冻、解冻及移植知情同意书》明确载明,胚胎首次冷冻费用只含有3个月的胚胎保存期,小琴夫妇在保存期间两年以来从未补交过冷冻费用,视为主观放弃胚胎,且小琴现为单身妇女,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保护后代原则、公益原则规定,无法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琴的丈夫虽然死亡,小琴夫妇共同在医院两次接受人类生殖辅助治疗,尤其在医疗服务合约中签署了多项知情同意书,并进行培育和冷冻胚胎的事实,均表明了小琴丈夫明确的要求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意愿,且可推知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不违反小琴丈夫的生前意愿。

其次,虽然孩子出生后没有亲生父亲,可能生长单亲家庭,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对孩子的生理心理性格方面产生严重影响,且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存在医学上、亲权上或其他方面于后代不利的情形,医院继续为小琴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并不违反保护后代的原则。

法官认为,小琴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进行助孕生育并不违反国家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小琴作为丧偶妇女,有别于要求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身妇女,并不违反社会公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