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仕育 判刑9年6月并罚1亿
2005年案发时,设址在北市101大楼内的新天证券投顾公司,未经主管机管核准,贩售长城优势策略能积组合、海顿债券避险组合两种基金,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张仕育,日前被高等法院判刑9年6月,并科罚金1亿元。
法院依违反银行法、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重判被告4人,其余3人是张仕育之妻廖瑞文,判刑7年6月并罚5千万元;廖瑞文之弟廖范文判刑3年6月;廖妻邱佩玲判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内交付保护管束,并向检察官指定的公益团体、地方自治团体或社区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张仕育与廖姓姐弟,曾经以同样手法在台非法贩售未经核准的海外基金,但因没有前科,法院认为张仕育等3人系初犯,因此免除3人牢狱之灾。
不料,被告张仕育等人随即在2005年起再度犯案,侦办期间教唆业务员做不实陈述,甚至要他们继续贩售基金,显然长期以贩售境外基金为业,因此检察官张书华起诉时,将4人分别求处3年至8年不等徒刑,并科300万至5千万元罚金。
但台北地方法院审结判决时,就认定被告等人为累犯,加上犯罪所得都逾1亿元,因此依违反银行法,对被告张仕育等人加重判刑。
另营业员李荣进等10余人,则判处1年9月至2年不等徒刑且都予5年缓刑,唯每人在缓刑期内交付保护管束,须向检察官指定公益团体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张仕育将新天证券投顾设址在101大楼内,借以吸引及取信投资客户,然后发行「长城优势策略能积组合」、「海顿债券避险组合」等两种基金。
这两种基金都未向金管会申报核准贩售,就在国内透过李荣进等10余名业务员推销,夸口投资期满均可还本,年获利8%至16%不等,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每单位2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