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帮员工加薪就减税! 江揆:盼能短时间完成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一改用道德劝说企业加薪,政府终于找到招。行政院12日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只要中小企业为本国籍员工加薪,在130%的限度内,可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但不包括法定基本工资的调整。江宜桦则责成经济部加强产业沟通,争取立委支持,「盼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修法程序。」▲中小企业加薪就减税!江宜桦说,盼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修法程序。(图/本报资料照)目前台湾中小企业家数约130万家,占全体企业家数97.67%;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近85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约78%。江宜桦表示,外界关注的加薪课题,除了道德劝说,如何透过政策工具加强诱因非常重要。江宜桦也强调,促进就业「」与「提升薪资所得」都是当前政府重要的施政,本次「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修正草案,透过租税优惠措施,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提高基层员工薪资给付,对于改善员工所得有相当助益。责成经济部加强与相关业者或产业团体沟通,积极争取立法委员支持,「盼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修法程序。」草案修正要点有2,分别为中小企业在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下,调高基层员工的平均薪资给付水准时,得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资调整而增加支付本国籍现职基层员工薪资金额的130%限度内,自其增加薪资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以及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适用期间、基层员工范围及平均薪资给付水准计算方式、核定机关、申请期限、申请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财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