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台展开「三战」!陈明通:应建立两岸政治协商「监督机制」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朱世凯综合报导

近年来,中共以非军事手段对台展开「三战」,分别为法律战、心理战舆论战。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3)日下午2点25分许,接受民视台湾前线节目专访时表示,在法律战方面对岸要实施「一国两制」方案,「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关于两岸政治谈判协商监督机制。」

陈明通以「立法补强」为构思表示,「对于政治议题的谈判监督机制,政府做的其实不够多,两岸条例只提到,如果涉及人民权利义务才要审议,否则就备查,那这就是所谓的法律保留,可是你如果去跟他签个和平协议,这有关于人民权利义务吗?这是总体的,可能不用审查备查就处理掉了,这个影响很大。」

他接着说,「北京不会跟你签一个没有承诺统一的那种和平协议,他不可能签一个分裂永久化东西,这种事大家都该了解,因此修法重点在于『双审议』。政治人物前往中国协商前,必须在3个月前提出,并且得到国会同意,谈的过程,若行政院觉得达不到原先说的缔结计划目标,也可以由国会喊停,等于国会成为后盾,保住民主制度。」

陈明通再指,「内容谈完通过,回来以后也是要由国会3/4立委出席,3/4同意,再交付公投决定,重要的是,主权国家地位、自由民主宪政禁区,碰都不能碰的,国会事先审查也会看是否碰到这些,并且通过双层审查防护。」

他最后说,倘若将来修法通过,政务官直辖市长、涉密人员县市长要去香港澳门,都必须提出申请,由内政部召开联审会决定同意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