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新聘仲裁委员 工会盼相关制度确立

球员工会理事长周思齐副理事长罗锦龙与球员工会办公室主任赵子维。(图/资料照)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

中职联盟举办之「新聘仲裁委员公布记者会」,球员工会25日发布新闻稿,对于联盟愿意重新组织仲裁委员会表达感谢,但仍担心现行规章及仲裁规则的不足,会让委员们在处理仲裁案件时受阻,应先设法解决制度问题

工会于2017年10月受联盟邀请讨论新聘仲裁委员一案,并提议应同步健全中职仲裁规则,但联盟认为「会长具有聘任委员职权,但制度调整属于常务理事会权责建议另案延后处理」。

对于联盟愿意重新组织仲裁委员会,工会表达感谢,也相信新聘仲裁委员能秉持专业公正,协助联盟解决内部纷争,但仍担心现行规章及仲裁规则的不足,会让委员们在处理仲裁案件时受阻。

例如「联盟独掌是否受理案件的决策权」、「联盟不得为仲裁之任一当事方」、「经联盟受理的仲裁案件(包含薪资仲裁在内),尚缺乏明确且合理的申请期限资格审理期限等完整细则」,以及「未设立不遵守仲裁结果罚则」等,都可能会无法彰显重组仲裁委员会的良善用意,因此工会仍坚持应先设法解决制度问题。

所幸,在球员工会的努力下,于今年依法与联盟及球团启动实质团体协商,遂能以此架构作为基础,先与联盟讨论新聘仲裁委员,再逐步推动联盟规章改革、完善仲裁制度。

未来,工会将会积极与联盟协商仲裁规则及其相关办法,相信在专业委员与健全制度合作下,一定能发挥联盟设立仲裁委员会的衷旨,保障联盟、球团及球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