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参案 最后警官判5年半

周人参电玩弊案爆发缠讼至今22年,时任北市警局督察员张德星因涉弊案,高院更六审17日将他判刑5年半,张的面貌早已多所改变。(本报资料照片)

震惊警界的周人参电玩贪渎弊案,缠讼至今22年,唯一尚未判决定谳的前北市警局督察室警官张德星,因收取周人参贿款20万元,并担任白手套角色,帮周男在警局办公室行贿官警,一、二审均判13年,高院更六审酌他在侦查中自白,并适用速审法减刑规定和减刑条例,昨将他判刑5年半。全案可上诉。

当白手套 警局转贿款

这起检警集体包庇电玩案,卷入其中的官警人数创下历史之最,涉案官警多达38人以及2名检察官遭起诉,除时任北市督察长陈衍敏、前嘉义市警察局长程文典等4人获判无罪,另张德星未定谳外,其他人则分别被判刑确定,并都已入狱服刑。

判决指出,张德星1992年担任台北市警局督察员,负责审办中山分局及士林分局员警内外勤业务的督导考核,他明知周人参在北市中山区陆续开设多家赌博性电玩,竟收受对方20万元贿款,纵容周的电玩店继绩违法营业。

1993年4月,张的审办区变更由杨秋癸(判刑7年定谳)接任,他竟将原本从周人参按月领取的10万元,在警局办公室转交给杨男,与业者共同行贿杨男110万元,之后接任的陈国庆(通缉中),他也如法炮制行贿陈男90万元。

收贿20万 侦查中自白

台北地院到高院更五审都将张男各判6年6月到13年不等刑期。高院更六审审理后,合议庭斥责张德星身为警察,不思戮力为公、廉洁自持,竟收受周人参集团贿赂,又与周人参等人共谋,担任「白手套」角色,行贿其他负责中山区的员警,犯行恶劣、行为可议。

但考量他在侦查中自白犯行,未自动缴交犯罪所得,案发后因羁押而遭免职,现已未服公职等情节,依违背职务收贿罪、交付贿赂罪共两罪论罪,判应执行5年6月,追征不法所得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