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航/单眼皮有错吗?

单眼皮是与生俱来的表征,很多犯罪者也因其天生特质使之犯罪,若因此决定他是否能「存活」不甚公平。(图/视觉中国CFP)

最近有人问我该怎么反驳死刑「可以安抚社会伤痛」这种论点,而我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句看来古怪的意见:「我希望单眼皮的人都不要生小孩,这样世界上就不会有单眼皮了。」

到底,单眼皮为何会和死刑扯上关系呢?

我在大学开的课,会要求同学写四或五题随堂作业,这些问题都是申论题,主要希望同学能多反省自己的主张。其中有一题是:「如果你能消灭人的一种特质,你希望消灭的是什么呢?」而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反单眼皮」,就是某位女同学答案

事实上多数同学的回答为「贫穷」或「愚蠢」之类负面特质,也有人会写「死亡」、「痛苦」这种较有思想深度的答案,但「单眼皮」嘛,的确是会让人眼睛为之一亮。

除了上述部分外,这位同学还有一段说明:主要是谈单眼皮对她所造成的痛苦,因为只要看到单眼皮,她就会想转头避之,难以忍受这种人的存在。她并不清楚这种感受的起源,只知道自己觉得单眼皮很「丑」。

多数人大概不会认同她的主张,甚至会认为这主张是道德上的错误:如果她成为执政者,有可能会要求单眼皮的人绝育或进入毒气室(像纳粹那样),那将会是个严重的罪行。这是因为单眼皮是自然的表征,生下来就是这样,若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一个人是否能「存活」,实在非常不公平。

大家也知道,外表的「不美」或「丑」之于人的感受,在某种情境下也会被视为是「病态」,需要治疗以达到「健康」的状态。而讲到「健康」,大家往往就会认为这是个道德议题:你有病就「该」医,不进行医疗,不只对自己不好,也对社会大众不好。

就像不少台湾人认为肥胖算是「丑」,也是种病态。如果一直维持肥胖的体型,那就会是道德上的错误。因此「消灭胖子」会比「消灭单眼皮」来的有道德正当性

别忘记:在某些时空,肥胖并不会被看成是道德错误,甚至还是种「美」,就像有些人觉得单眼皮很美。因此我们个人的偏好,是否能成为政策的依据呢?政治人物的确拥有「消灭某种特质」的能力,那他们可以依照自己的偏好来推展政策吗?

你或许会认为这样不妥,应该要参考「群众的偏好」才对。所以状况就会变成:「大家都很讨厌某种人时,就把他赶出我们的社会吧!」那我们的确不太可能消灭单眼皮,比较有可能消灭肥胖,而最可能消灭的,则应该是「犯罪者」了。多数人都希望「犯罪者」能滚出我们的社会,最好杀掉(整本《刑法》唯一死刑?)不然就关起来,关到他们再也不敢犯罪为止。

终于讲到死刑了。一部分的死刑拥护者主张,死刑就算无法实质解决犯罪问题,但至少执行死刑时,可以「抚平社会的不安情绪」,有种心理的应报补偿作用,所以该继续保持死刑。

但这原理很容易被滥用。瘦子筋肉人,可能会认为胖子浪费粮食与健保,就不只是个人懒散,更是种公共罪恶。而且若身处于狭小空间,身旁还有个流汗的胖子,那的确会让人躁动不安。更有不少人觉得胖子「恶心」,光是看到照片就心情不好。所以我们也要枪毙胖子吗?找地方把他们关起来,关到他们瘦了为止?连续杀人犯不见得有杀到你认识的人,但胖子可能吃了你的饭,或是吃了太多造成食物价格上涨,具体侵害你的权益哦!

▲以「抚平社会伤口」为由支持死刑,就像靠主观偏好来决定人们值不值得活,只会引来更多的问题。(图/记者黄克翔摄)

虽然政府并没有采用暴力手段排除胖子,但我们在许多工作与休闲场合已会刻意排除体态不佳的人,这也算是一种排除。更进一步来看,「丑」的人如果不努力改善外表,也可能被认为有某种道德责任。在日本,如果不让自己看起来有一点时尚感(包括服装与化妆),很有可能就会被社群排挤,甚至被「排除」。

当然,依台湾现有的道德原则,我们还不敢明目张胆的「赶走」丑人,但社会的发展弹性很大,说不定有天我们会开始认为「丑」(就像「胖」)是当事人的责任,他该努力「雕塑」、「改造」、「掩饰」自己的躯体,不然就是种「失职」,甚至是「人间失格」(失去做人的资格)。

「丑的人就是该死」的世界,或许没有你想得那么遥远。保护丑人协会的朋友,应该会引述前面提过的原则:「美丑是与生俱来的特质,我们应该建立一种规则,不可因与生俱来的特质而排除人。」美丑主要受基因影响,但肥胖其实也受到基因影响,甚至暴力犯罪也和基因有关。如果「与生俱来」的特质就「不应被排除」,那我们可能就必须接受连续杀人狂了,因为这种犯罪通常和犯罪者的天生特质有关。

「暴力犯罪会伤害到他人,那不一样!」暴力也包括了言语暴力啊!只要他的话传到你耳朵边,你就会不开心。那这和「长得丑」的人出现在你眼前,而让你不开心的差别又在哪儿呢?

谈到这里,你应该已经知道:以「抚平社会伤口」为由来支持死刑,是很古怪的理由。如果要靠主观偏好来决定人们值不值得活,就会引来更多的问题。

最后,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我们该把某些人赶出社会吗?

台湾人一直都很喜欢讨论这个话题。除了犯罪者,台湾人还想把陆客、不爱台湾的人、有特定疾病的人,或是某些宗教信仰者赶走。同时,台湾人也持续接纳一些原本被排除的族群,像是原住民外籍移工同性恋者。我们接受或排除人的理由是什么?我们有好好讨论过这个议题吗?还是都是以自己的直觉偏好来下定论

虽然有一些公共论述者努力丢出议题,想透过讨论来建立共识,但我相信多数人还是很靠直觉来下判断。所以,若你拿「如果能让你消灭人的一种特质,你希望消灭的是什么呢?」这题来问我,我的答案会是:「依照直觉偏好而下定论的习惯。」

但我不认为这是标准答案,而且,你应该要有你自己的答案。如果你认为该消灭的是单眼皮,那么请你和质疑者交互对辩。如果不知为何需要和对方沟通,那就想想:一个多元、沟通与包容的社群,和一个不断搜索敌人并将之排除的社群,何者更能追求卓越?

你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见得有意愿去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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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航,笔名人渣文本,经营粉丝专页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辅仁大学哲学博士专长伦理学,曾从事政治公关工作,目前为时论专栏作家。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