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在美置产 先认识自益信托

例如:王先生的父亲在退休后,小有财富,就在加州置产,做度假小屋用。然而因为一次意外,王先生的父亲意外去世。对着自己父亲当初购买房产的文件,王先生却不知该如何将其转入自己名下。

一般来说,王先生若要取得父亲的美国房产,需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1.替父亲进行美国遗产税的税务申报;2.美国法院的遗产认证程序;3.拿着相关文件进行资产所有人的移转。

其中,美国法院遗产认证程序的主要目的是法院须根据每个州的州法,确认遗产的内容、遗产继承人与债务人的名单、继承顺序等,确保每一个有关联的人都可以得到合法的对待。要注意的是,即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在进行遗产分配前,也须要经过法院的遗产认证程序,以确认此遗嘱的有效性。法院认证通常耗费时日,且继承人需要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法院、律师与程序执行人等相关费用。

以加州为例,大多数遗产认证程序耗时约9~12个月,以让法院指派的执行人完成所规定的诸多指定项目(例如登报确认是否有未知的债权人)。加州的遗产认证程序费用是以遗产的市价为基础来计算,且不扣除房屋贷款的金额。假设王先生的父亲所持有的房产在其过世时,价值100万美元,但有贷款50万美元,遗产认证程序的费用,会是以100万美元为基础来进行收费。王先生为取得此遗产预计需要支付的遗产认证程序与律师费用约为46,000美元。若房产价值为1,000万美元,合计费用则约为226,000美元。对于王先生来说,无疑是一笔花费。而若被继承人在多个州别都拥有财产,则每个州的财产都必须要分别经过该州的认证程序,耗时与费用都可能会加倍。

若要避免法院的遗产认证程序,资产持有人应考虑在生时设立一个自益信托。许多国人对于信托可能有误解,认为信托就是为了要省税,自己又没有很有钱,不需要吧?但在美国,信托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法院遗产认证程序。

若是王先生的父亲当初有设立自益信托,并将房产转移到信托的名下,那么当其意外过世时,这个房产因已转到信托名下,不属于遗产的内容之一,自然也无需被遗产认证。在得知王先生父亲过世后,信托指派的执行人,通常由可靠的朋友或亲人担任,就会依照信托条款内的指示,进行资产的分配。此方式下,王先生不但可以快速的获得父亲的资产,且无需支付前述之庞大律师与法院费用。

因此,若是在美国拥有资产,就可能需要考虑信托对自身资产规划的有效性。需注意,虽然自益信托可以依照委托人的意愿,随时对条款进行调整,但每次调整也可能会产生些微费用,且若是条款不明确,也会使执行人在之后执行信托条款时遇到困难。建议在撰写信托之前,先咨询有美国律师资格的相关专业人员,以确实了解自己的需要、条款内容的设定条件等,避免为孩子带来日后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