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媲美星港财管方案 引进境外信托架构当推进器

星港财管就是以信托基础,少了信托业务,就没有今日的星港财管。图/pixabay网站

根据富比世杂志(Forbes)2019年全球亿万富豪榜,台湾有40人挤进「10亿美元俱乐部」,其中11人位列全球前1,000名。因此,金管会主委此时提出「媲美星港财管方案」,正是天时地利人和

过去全亚洲的钱往香港新加坡流去,信托就像一个「密封容器」,先确认「水」不会外流,再决定要拿来做什么用途。信托跟银行帐户一样,也是把钱交给金融机构管理,但开银行帐户只能「装水」,没有黏着度,客户可以随时换银行,但是一旦做了信托要换受托人,那就兹事体大。信托之所以有黏着度,系因客户与受托人有高度信赖关系,可信赖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人辞世后过了好几代,仍然会按照信托本旨分配信托收益。星港的财管就是以信托为基础,少了信托业务,就没有今日的星港财管,近年星港更用信托「绑标家族办公室,富人不但钱留星港,还在星港雇用一定薪水以上的员工。因此,要媲美星港财管方案,必须引进境外信托架构推进器

境内信托与境外信托最大的差异,在于境内信托主要分为自益信托与他益信托,而且受益人通常必须特定,境内业者甚至要求订明受益比例,目前受托人也无法成为保险保人,受托人的权力小,合约制式。境外信托的种类很多,可撤销/不可撤销、目的信托、Living Trust、Dynasty Trust、Standby Trust等等。受益人可能是任一代子孙,无论是否出生,也不需要写明受益比例,只需列出「受益条件」(例如:满40岁、买房创业等),彷佛一个「以家族成员为受益对象的基金会」,可自由拟定分配方式及条件。境外信托结合保险商品规画更是五花八门,甚至可用保险作为家族控股的工具之一。

在规画信托时,首先要了解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例如:为后代规画、自己使用、为美国税规画、希望达到资产隔离及保护目的);第二要了解信托持有的资产的种类(例如:股份、不动产、现金、金融商品、有限合伙投资);第三要了解信托资产所在地,第四要了解委托人及受益人的国籍税务居民身分;第五要了解家族成员的需求及家族理念;第六才是选择适合的投资商品。

以美国税规画为主的信托,最常见的就是Foreign Grantor Trust,即非美国人为美国后代设立的信托,这样的规画可为美国后代节省税负,非美国人有相当资产者几乎都会为美国人后代设立一个这样的信托。过去通常设在香港及新加坡,其实未尝不可设在台湾。更进阶者,有些家族希望设立以家族公司为受托人之境外信托,并且成立以家族成员为主的决策小组或投资审议委员会,或是成立分年移转的美国信托以节省遗产税等。

最后,关于受益人请求信托利益适格问题,涉及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理念及家训,往往是百页的法律文件。规画时亦要注意跨国法交互适用问题,例如,长期住台湾的美国籍委托人设立新加坡信托,受益人为台湾人,资产为香港帐户,关于委托人继承人之特留分请求权究竟适用美国法、香港法、新加坡法或台湾法,各国税法如何申报等。

财管的商机可分成私人银行顾问、信托、保险及周边专业工作者,「媲美星港财管方案」如果只着眼「台湾客户」及「台湾金融机构」其实非常可惜,整个香港的财管供应链如能移植台湾,让全世界的富豪把原来放在香港的「鸡蛋」也放一些到台湾分散风险,不要只放新加坡这个「篮子」,台湾的国际视野会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