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柔道童不治 他用「这一招」掩饰人祸

记者潘姿吟专题报导

没有人乐见憾事发生,但这一次台中柔道男童事件,很明显是地方政府失职,主管机关卸责,专项运动协会缺乏作为!柔道男童撑70天不治 人本体育界的案件都非常严重!

立法委员张廖万坚指出,「台湾现有的A、B、C三级教练证照制度,从民国81年推动至今已经快30年。」既然有教练证的制度,那大家就会纳闷:「为什么何姓柔道教练明明就没有教练证却可以去教学生?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还是一个特例?或是一个惯例?或是一个陋习?」这些单项协会或单项委员会都已经带头说可以不用教练证就这样做,体育署就视而不见吗?

台湾的教练证照制度已经30年历史却从未落实

立法委员黄国书也强烈抨击:「长期以来,教育部体育署太轻忽教练的证照制度了!」对于这次事件,不只地方政府有责任,负责教练制度的体育署也要检讨,原因无他,「针对教练的证照,我们是有法律规定的!」他说。

翻开国民体育法第31条,运动教练与运动裁判资格检定、授证、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规定,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所谓的中央主管机关就是教育部体育署,运动教练跟运动裁判的资格检定既然是体育署非常重要的业务,那么,体育署是用什么样的态度来执行呢?

▲▼4/29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中,张廖万坚委员提出台湾的A、B、C三级教练证照制度已30年历史却从未落实,从体育署长、地方政府、专项运动协会都有责任。(资料图/记者白珈阳摄)

这几年来,不管是国体修法审查预算,立法委员诸公再三疾呼,体育署必需彻底检讨并建立裁判教练审查培训监督制度,而且,应该要由体育署「亲自执行」这个计划,「结果,我每年都提出来,体育署每年还是整笔预算委托中华体总进行教练培训。」黄国书委员的语气中,透露着无奈。

如何突破严实的共犯结构 带来真正的改变?

花了人民纳税钱计划案,如果成效不彰又问题层出不穷,难道不应该寻求不同方式办理吗?体育署长在4/29公开承诺,将以公开招标劳务委托,不再只是片面的委托单一的民间团体来办理。没教练证真的可以当教练! 柔道童之死「共犯」内幕

「当然,如果真的做到公开评选,这将是一个很大的变革!」民进党国民党民众党的几位委员助理都乐见其成,「希望这次柔道男童事件,真的可以让体育署痛定思痛、全面检讨,寻求不同方式来办理全台湾教练与裁判的培训与证照制度。」但其实,他们仍抱持着怀疑态度,因为体育署长期以来虚应了事的心态

最可怕的是已经发生了悲剧 问题还不会解决

没有人喜欢发生悲剧才开始改变,但最可怕的却是已经发生了悲剧,问题还不会解决,「虽然说是『公开评选』,大家还是担心体育署假改革之名行护航之实。」一名曾经任职于体育署的约聘雇人员H小姐并不乐观。

她说:「体育署是一群老练公务员的集合,他们的手法高段!擅于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技术阻饶,例如可以主张为了确保履约能力,对投标厂商资格做一定的限制,像是『必须有实际开办教练与裁判培训事务的相关经历』,最后,很有可能还是只有中华体总符合资格。」所有的起因,源自于公务员不想自找麻烦,导致日后减价验收或造成仲裁申诉。

另一位熟悉体育署生态的已离职约聘雇人员R先生则说,筹备开会至少要花1个月,开完会之后还要再耗费3个月设置规范,「体育署公务员的心态是这样,镁光灯照到他们的时候,表现出积极任事就好,只要撑过眼前的风暴,反正大众是健忘的,时间一拉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R先生讲话犀利,最后再补一句:「这群考试机器很厉害,他们会一次一次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