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教育基本法 林易莹:宗教不得入校宣传

台南议员林易莹等人要求台南市教育局遵守教育基本法宗教不得入校宣传。(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有关晨光时间志工团体入校授课的问题,台南市议员林易莹在总质询时向黄伟哲市长及教育局长提出市府对志工入校授课掌握度非常不足,教育局日前才开始进行全市国中小普查,虽然教育局长于质询时回答自己会负责督导,但实际上这些志工团体教授不适当内容状况,却正在校园中发生,林易莹疑教育局状况外。

市议员林易莹指出,12月2日台南市某国小的晨光时间中,志工团体的志工就于课堂中讲述基督教相关的内容,教导孩童「两千多年前上帝因着爱的缘故,无私的将他的独生爱子耶稣赐给我们,使我们拥有新的生命。」、「因为神我们的生命得到丰盛。」、「神改变了他们的生命」等强烈带有传教意图话语,这完全违反了教育基本法第6条第2项的宗教中立原则学校放任志工在校园中自由传教,教育局放任校外团体入校,这么大的疏失教育局是否应该负责?

林易莹说,根据教育局所提供的普查资料,上述某国小的教务处实际上是有针对晨光时间的课程教材进行审查,也回答学期班级老师会随时反应教学状况,然而审查过的教材及课程却仍旧违反教育基本法,由影片内容也可以得知老师根本不在班上,要如何即时将问题反应给学校?教育局用这种形式的、表面的资料搪塞议员及家长,却没有实际上的有效作为及监管,我们要如何安心的让孩子在学校学习?

家长代表陈钒指出,我们并非基督教徒,孩子却在放学回家后要求我们在网路上搜寻基督教歌谣,当时我们才知道志工在晨光时间,教授孩子的竟然是基督教相关的课程,我们才关注到教育基本法里面的宗教中立原则,我们诚挚地希望教育局可以提供给我们安心的环境,家长可以放心的让孩子在学校学习。

市议员颖艾达利Ingay Tali指出,我们并非要排除任何宗教,任何人的宗教自由都是受宪法第7条所保障,但教育基本法第6条已明确规定宗教中立原则,就公立学校而言,根本不该在学校为宗教传播,纵使是私立学校都必须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并非针对任何宗教团体,而是所有的宗教都必须遵守现有规范,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议会殿堂质询市府官员时,市府给予我们承诺却没有实际有效的作为,这是他必须严正谴责的。

台南市教育局指出,有关议员关心学校邀请校外人士入校协助教学,涉宣传宗教一事,教育局表示,校外人士担任志工对于学校无私奉献必须先予肯定,但学校若有邀请校外人士于晨光时间到校协助教学,教材及教学过程均应保持中立,不得为特定宗教进行宣传,已请校长加强沟通及要求,并请督学针对邀请校外人士入校协助教学之学校持续进行督导。若查有违反宗教中立,将要求该校不得再邀请该校外人士或团体到校协助教学,并追究校内人员违失责任。

教育局表示,有关校外人士入校协助教学,教育局除已于2019年9月24及10月2日函文要求各校就校外人士所提供之教材应经课发会审查、教师应全程陪同、课程实施前应通知家长等落实把关之外,为利各校遵循,将就校外人士资格、入校时间、课程计划、教材审查、成效评估做原则性规范,并于108学年度第2学期开学全面实施,确保学生学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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