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次后提前领劳保年金 103年再说
劳委会劳保局28日表示,劳保老年年金请领年龄自107年起逐渐调高,47年次出生者将率先受影响,须103年(满56岁)才能提前请领。
劳保年金从98年1月1日起施行,到今年7月底领取人数已达24万3千余人。劳保局表示,依照劳保条例规定,从98年1月1日劳保年金施行日开始,老年年金的法定请领年龄是60岁,第10年起提高1岁,其后每2年再提高1岁,直到65岁为止。以此推算,46年次(含)以前的劳工朋友年满60岁即可请领,而47年次的劳工朋友,请领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龄则是108年满61岁候。
此外,劳保老年年金可以提前请领「减给老年年金」,或是延后请领「展延老年年金」,不论是提前或延后请领,都是最多5年,并依提前(延后)1年减给(增给)4%的比例给付老年年金,退休劳工可以依照个人的经济条件,选择最佳的退休生活规划。
由于47年出生的劳工,请领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龄是61岁(108年),如果想提前请领「减给老年年金」,要以61岁为起始点往回推算,最快要到民国103年满56岁时才能请领减给20%的老年年金;同样的,如果想延后请领「展延老年年金」,也是要以61岁为起始点往后推算。
至于47年以后出生的劳工,劳保局表示,可依此类推算出自己请领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龄,再往前或往后算出可以提前请领「减给老年年金」,或延后请领「展延老年年金」的年龄,妥善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
此外,劳保局也特别提醒劳工朋友,请领减给或展延老年年金给付,一经核付后,日后减给或增给比例将不会再变更,请劳工朋友利用劳保局在各地办事处提供的「临柜试算」,或以自然人凭证「网路试算」二大查询管道,仔细试算后再做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