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撞讨1999万 洗碗机也要驾驶付

黄姓男子2018年6月5日晚间在复兴南路一段、市民大道三段路口(图)遭右转车撞伤,只受有轻伤,却向肇事驾驶求偿1999万元。(翻摄Google map)

黄姓男子过马路时遭右转车撞伤,虽仅轻伤,却狮子开口,向肇事驾驶提告求偿1999万元。台北地院法官最后判肇事驾驶只须赔1万6000元,还反批黄:「损害赔偿不是中乐透」,要黄自付1万305元诉讼费;也就是说,若双方未上诉,黄只能拿回5695元。

黄提告主张吴姓驾驶2018年晚间在北市复兴南路、市民大道口右转,未礼让行人而撞伤他,致他左侧胸、肢体多处挫伤,提告求偿。

黄求偿项目五花八门,称车祸后每周就医2次,有医药交通费工作请假等损失。更自称家族隔代遗传长寿基因,能活到百岁,依尚有62年余命计算,考量通货膨胀1.5倍,这部分就损失1293万余元。

黄还说,因车祸无法主管,损失储蓄利息,及无法洗碗,2年要换1台洗碗机,就连健身房年费、营养品生活用品如牙膏及可可粉等,也要对方付;加上精神慰抚金、肉体痛苦赔偿、保险公司拒保损失等,受损金额高达5031万余元,他「只」求偿1999万元。

法官认为,黄提出的医药费单据以咳嗽鼻炎糖尿病肠胃药等充数,其他也都与车祸无关,但因事故确实发生,认定精神慰抚金2万合理;不过黄没走在斑马线,应自负2成过失,判吴赔1万6000元。

法官指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必缴裁判费,但本案因为调阅病历劳动力减损鉴定费,由黄先行垫付1万305元,属诉讼必要费用应依胜败诉的比例分担。

法官说,能理解黄因车祸而痛苦,但提出许多无关项目,「损害赔偿不是中乐透」,不能因事故发生,就将生活成本全附加于对方。黄请求1999万元巨额赔偿,却只胜诉1万6000元,比例甚小,几乎可忽略不计,因此诉讼费用应由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