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等公司重整计划

(原标题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等公司重整计划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6月28日,本院根据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5月28日,北大方正集团及其四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此次会议的议程之一是,出资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债权人获悉,上述两项草案均高票表决通过。具体而言:

出资人出资额约59亿,同意草案的出资人出资额约42亿,占有表决权出资额的71.6%,超过三分之二,出资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表决通过;

财产担保组,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8家,债权总额约104亿,同意草案的17家,代表债权金额约102亿,家数占比为94.4%,超过半数;金额占比为98%,超过三分之二,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普通债权组,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647家,债权总额约1574亿,同意草案的613家,代表债权金额约1327亿,家数占比为94.74%,超过半数;金额占比为84.3%,超过三分之二,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此次会议上,管理人还透露了债务清偿的安排: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一个月内,投资人将支付首期200亿投资款,主要优先清偿职工债权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后续根据资产交割情况投资人分两期将剩余投资款支付到位,对普通债权进行现金清偿,预计在重整计划批准后9个月内完成。至于“留债”、“以股抵债”的清偿,预计在重整计划批准后的3-4个月内完成,主要完成新方正集团、有限合伙平台的设立。

根据重整草案,方正集团将进行资产出售式重整,以保留资产设立“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业务平台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

管理人介绍,方正集团业务板块多元化、各板块资金往来密切、切割难度大,各板块资产价值差异大,投资者最感兴趣的板块又高度相同。如果对方正集团业务进行切割、引入不同业务领域的投资者对各板块分别实施重整,将出现投资者围猎优质板块、债权人为在优质板块获得清偿而内部博弈等复杂局面,显著增加重整难度和未来执行的不确定性。若分拆处置,将出现待处置资产风险不可控、处置时间不确定、处置价值无兜底被动局面。因此,管理人坚持“整体重整”优先原则,要求投资者现状整体承接资产,肥瘦搭配,在法定重整时限内一揽子化解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经营价值。

经专业机构实施审计、评估,于基准日重整主体资产审计总额约622.57亿元,评估市场价值总额约761.42亿元。投资者将根据债权人对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投入总额约537.25亿元至733.00亿元的现金,受让“新方正集团”73%-100%的股权及其他保留资产,由此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并承接原有职工,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重整方案显示,截至2021年4月20日,共有74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约2561.69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176.96亿元,普通债权约2384.73亿元。

记者了解到,方正集团的债权人较为多元、清偿诉求差异较大。为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权益,管理人结合债权人问卷调查反馈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多轮协商,最终形成了债权充分保障、方式灵活搭配的清偿方案。

对于担保债权人,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全额现金清偿;对于普通债权人,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全额清偿,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提供“全现金”、“现金+以股抵债”、“现金+留债”三种清偿方案的选择权;选择“全现金”的债权人,可一次性实现的现金清偿率不低于31%。

对于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人,方案还特别提供了由信用等级AAA的投资主体无条件溢价回购的选择权。具体而言,投资者指定珠海投资主体和平安人寿按照3:7比例(珠海投资主体回购义务实际将由华发集团、格力集团及大横琴集团按51:29:20比例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回购义务),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第8年以约14.38元/股的价格,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债权人所持抵债股权实施兜底回购。

对于留债清偿的具体安排。留债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8年;留债利率为固定利率,按法院裁定受理实质合并重整之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50%确定,即2.325%。留债期间,前5年仅付息不还本,自第6年开始还本,后3年每年分别偿还留债本金的30%、30%、40%。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面,截至重整受理日,北大资产持有方正集团70%股权,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方正集团原有出资人北大资产和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方正集团全部股权均无偿让渡至平安信托根据本重整计划设立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为依据重整计划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信托计划持有方正集团100%股权,从而持有其他四家重整主体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