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喝200c.c汽油混高粱!乡长暴力讨债 二审判1年10月

▲遭控逼友人喝200C.C.汽油高粱台西乡长赵瑞和,二审仍被判处1年10个月,褫夺公权3年。(图/翻摄自赵瑞和脸书

记者陈思妤综合报导

云林县台西乡长赵瑞和被指控在2014年担任海北村长期间,因债务问题纠众殴打欠钱的丁姓友人,甚至强逼对方喝下掺有汽油的高梁酒一审被判2年2个月并褫夺公权3年,当时赵频频喊冤说自己「公亲事主」;经上诉后,台南分院23日改判两罪合并应执行1年10个月、褫夺公权3年,缓刑5年。

法院指出,2012年1月初担任村长的赵瑞和与丁姓友人合资在麦寮乡成立嘉湟工程公司,承揽台塑六轻工程,但丁某四处借钱,并由赵担任保证人;直到2014年丁某累积债务高达700万余元,赵瑞和因此遭连累。

同年5月27日,赵伙同林林姓及两名吴姓男子,将丁押回嘉湟公司毒打,并将现场汽油混入高粱酒,强逼丁某喝下约200cc,造成对方严重中毒身体出现生急性肾功能异常、白血球上升、甲醛中毒、血液含铅量超过标准值现象,经丁某父亲报警人才脱困。

一审云林地方法院以赵瑞和涉共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1年6月、褫夺公权3年,赵不服判决再上诉,台南高分院改判1年10个月,褫夺公权3年,缓刑5年。至于二审判决是否会影响赵瑞和的乡长任职?云林县民政处则表示,将在接到判决书后再依地制法78条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