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妻「包纸尿裤摆摊」养两儿 跑船夫一走16年她告讨300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林姓妇人1980年5月间阿伟化名)结婚,无奈婚后2年罹患脑部疾病健康状况越来越差,不仅行动不便,还要长期穿纸尿裤,后来又因为跌倒引发脊髓空洞症,丈夫却从2004年起离家出走,至今未曾闻问,她苦苦等候都没有结果,这才决定诉请离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裁准两人离婚,且阿伟还得支付42万元的费用

林妇苦等丈夫16年才决定提告离婚。(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林妇在判决书中主张原本婚后是和母亲市场摆摊卖肉粽,1982年间因脑部疾病手术,休养一年才回到工作岗位,并接下摊位,就这样一直做到2009年,期间因为健康状况不佳经常无法营业,收入缩减至每月1万元,加上脑膜炎并发尿崩病症日渐严重,平时除了行动不便,还需长期穿纸尿裤,至今仍在接受治疗,2018年间又因失足跌倒,引发脊髓空洞症而无法站立,目前领有中度身心障碍证明,无法再靠摆摊维生。

林妇表示,阿伟从事海运工作,鲜少返家,自从她1982年发病后就不再定期给予扶养费,两名子女是靠亲友帮忙照顾长大,这也就算了,没想到丈夫2004年间突然离家,丢下她与孩子不管,这一走就是16年,考量到上述病症已经无法改善、根治生活陷入困难,这才决定提告离婚,同时请求150万元的财产分配以及150万元的赡养费总计300万元。

夫妻俩大儿子也证称,双亲在他2岁前关系很好,后来就变了,父亲经常不在家,或是回来一下子就又出去,「我国中以后知道他们可能为了钱吵架」、「我2012年曾搬去和父亲同住,前2年才搬回来,现在也联系不上」,市场的工作目前由他接下,每月收入约3、4万元,母亲的身体状况也确实越来越不好,常常头痛、不舒服,「她动完脑部手术就开始这样,(健康)越来越差。」

由于阿伟经过合法通知皆未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认定林妇的主张属实,考量到双方财产差距因素,最后裁准离婚,男方还得支付42万元的费用,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