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2019年上路至今 預立醫療決定不到1%

民团指出病主法预立医疗决定书签署效率不彰,截至今天比率未达1%,主因是门诊量能不足,医师投入意愿低;图为民众在预立医疗咨商门诊签署预立医疗决定。本报资料照片

病人自主权利法自二○一九年上路至今,仅七点一万多人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占全台二千三百多万人口,不到百分之一。病主法推动五年,签署率不见起色,被诟病与预立门槛需花费至少三千元的咨商费用,才有办法完成预立医疗,加上目前病主法适用对象仅有五类,难满足现况需求。

预立医疗的目的是为了让民众在符合特定的临床条件时,事前表达要拒绝或是接受维持生命治疗、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等医疗照顾。现行启动预立医疗的特定条件总计有五类,分别为末期病人、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疾病状况或痛苦难以忍受或无法治愈或无其他合适解决方法者。

依病主法规定,若要规画自身的预立医疗,须先接受预立医疗照顾咨商,该咨商采自费,每次要价约三千元左右。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中兴院区兼任主治医师孙文荣表示,预立医疗决定前的咨商费用,被诟病是导致签署率低的主因,但他观察,部分原因是民众不了解病主法,再加上自认使用预立医疗的时间还远,也让签署意愿降低。

病主法推动者、基隆市劳动处处长杨玉欣说,病主法目前适用类别仅有五类,适用对象与人数太少,也是签署率相对低的原因之一。她认为,病主法应该再修法,将适用对象扩大,政府应同时增加宣导,降低咨商费用,才有助于让预立医疗的效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