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新制交易課稅 高雄、新北屋主成大苦主

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财政部16日订定发布「112年度个人出售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针对个人出售2014年前取得房屋,房地总成交金额达一定门槛者定义,予以扩大,住商机构企划研究室整理112全年且屋龄在10年以上有机会适用到旧制之高价房屋交易量后发现,标准扩大后,台中增加456件为最多,高雄与新北分别增加211%与210%幅度最大,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执行总监徐佳馨指出,近年台湾各都会房价飙涨,许多早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都获利不斐,财政部放宽标准后,这些屋主卖屋后,财产交易所得税至少增加一倍,出售前不可不注意。

徐佳馨指出,该政策一出,许多民众相当恐慌,不过,要厘清的是,这只针对在房地合一取得之前适用旧制的屋主,适用房地合一的屋主无须担忧。而由于在财政部定义上, 台北市过去是指交易金额逾7千万元,本次修正为6千万元;新北自6千万元下修至4千万元;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自4千万元降至3千万元;在各都会去年一整年交易中,因标准扩大,北市增幅达132%,新北增幅达210%,桃园增幅达139%,新竹增幅为159%,台中增幅为150%,台南增幅为36%,高雄增幅为211%,其中新北与高雄增幅都达200%以上,主要是近年因房价上扬,带动大坪数或是透天价格往上飙升所致,同时,台中不断写下天价,在件数上也远远超过其他县市,近年因南科话题带动的台南,由于区域发展集中,加上地方对于高价接受度仍低,因此影响反而不如预期。

徐佳馨提醒,根据财政部说明,这类案件因不属个人房地合一税课征范围,应以实际成交金额,按出售时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总额比例,计算归属房屋收入,再以该收入的17%计算出售房屋所得,并入个人综所税计算。也因此,如果去年出售高价房屋的民众恐将面临巨税攻击,建议在五月报税季前先预留税源,避免陷入缴不出税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