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7.4cm肿瘤」健检诊所没看到!他3个月后死于肺癌 家属怒告获赔342万

沈男肺部肿瘤,健检诊所竟未察觉,他3个月后肺癌病逝,家属怒求偿。示意图于本案无关。(图/达志示意图)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沈姓男子台北市美兆诊所进行健康检查报告出炉后,仅记载主动脉弯曲,并无其他异常,直到沈男因胸部肋膜积水住院治疗,才发现胸部长了一颗达7.4公分的肿瘤,且已扩散至其他部位,最终因肺癌病逝。沈男家属事后认为他才刚去诊所健检,但诊所的两名医师竟未查出病灶,因此提告求偿,台北地院也判医师须赔偿家属342万元,诊所须连带赔偿。

判决书指出,沈男每年都会定期到美兆诊所进行健康检查,2014年10月28日他再度前往,而就胸部X光检查的报告而言,如同前两年的报告内容,仅记载主动脉弯曲,并无其他异常。

然而,在做完报告的1个多月后,沈男因肺部肋膜积水住院治疗,经检查后才发现胸部有一颗已达7.4公分的肿瘤,且已扩散至其他部位,沈男最终在2015年的1月15日因肺癌病逝。

事后,沈男家属调阅他在诊所检查的X光片,并转请其他医院的医师判读,发现该X光片已可看出肺部病灶,必须进一步检查治疗,但诊所的两名医师却未看出,害沈男延误就医,还因此丧命,遂向两名医师及诊所连带求偿634万元。

法院审理时,诊所辩称,沈男到别家医院进行肋膜积液细胞检查,并无诊断出罹有癌症,之后再做检查才发现是「转移癌」的情形,而若是转移癌则代表癌症已达第四期,纵使能检查出病灶,也不影响存活率

另外,沈男再进行检查前,并无填写有咳嗽的情形,显示他并无肺癌征兆,再者,治癌中心医院的鉴定结果出炉,也仅怀疑有异常,却未点名是否为肺部肿瘤,也未点名肿瘤是否已达第四期,而沈男家属也未指出医师何处判读错误,认为家属提告并不合理

法官审理后,发现治癌中心医院的报告结果提到,「第一年及第二年的胸部X光片看不出不正常的病灶存在。第三年X光片右胸近肺门处怀疑有一处2~2.5公分的异常,」有必要继续以X光或胸部电脑断层做进一步检查等,足以证明X光片可以查出病灶,但两名医师却未查出,已违反医疗常规

法官认定,若非医师医疗过失,导致沈男延误就医,拖了将近2个月才发现肺部肿瘤,此两者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因此判两名医师应连带赔偿沈男家属342万余元,诊所也需负连带责任。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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