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被警察吃豆腐 李婉钰拳打员警判刑4月加20日定谳

李婉钰妨害公务案件,今判刑定谳。(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议员李婉钰,2017年底凌晨到前立委张硕住处猛按门铃,之后与邻居起冲突,更抢夺警员密录器检方依照妨害公务与强制未遂罪嫌提起公诉,一审将她判刑4月与拘役20日。案件上诉二审,高院审理时李婉钰主张自己被员警豆腐,拒绝向员警道歉。全案于7日宣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4月有期徒刑及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14万元,全案定谳。

李婉钰于2017年11月28日晚间9时多,打电话邀约前立委张硕文外出,但遭拒绝。李婉钰喝了酒后,越想越不满,就在隔日凌晨1时许前往张硕文位台北市忠孝东路住处,狂按门铃找人,还用手拍打铁门。有住户不满李婉钰深夜制造噪音扰人报警处理。

林姓、王姓2名员警到场处理,这时李女动手掌掴住户,员警出手制止,双方发生拉扯。李女拉扯员警录影设备,并涉嫌侮辱王姓员警,出拳打王员脸部事发后检方进行调查,最后依照「妨害公务」、「强制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李女坦承妨害公务,但不认为按门铃、拍铁门涉犯强制罪,请求法官从轻量刑,或是附条件的缓刑。一审法院将她判刑4月与拘役20日,均可易科罚金。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李女对自己做了不良的示范,公开对社会道歉;但她坚称被员警吃豆腐,拒不道歉。「我是一个女性,我当时就是真的被吃了豆腐,而且我有被打,所以对于这个事情,我是充满了...气愤与无奈。我觉得我今天是一个民意代表,你都敢这样对我的话,那如果是一个平民小女生,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所以我真的没有办法对这样的行为对他个人(指员警)说出抱歉。」

全案于7日宣判,高院仍认定李婉钰有罪考量她犯后犹饰词狡辩,不愿道歉,因此高院维持一审的刑度,仍将她判刑4月与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14万元,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