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理专无疏失 银行不得扣奖
理专离职,银行不得「报复性扣奖金」。银行局3日邀集银行总经理,强调员工酬金发放要衡平考量员工离职原因的关连性,即除非员工是因为业务疏失或销售纠纷离职,否则不能因为员工离职,就扣住应发的奖金不发。
同时银行理专十诫在2019年上路后,金管会要求各银行要纳入内控作业,内稽单位要将执行情形在2021年第一季完成查核,且在第二季将查核结果报金管会,金管会将列为金检重点项目。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当初在雷曼兄弟债事件后,即开始检讨理专佣酬制度,自2015年起即要求各银行针对理专酬金不能一次发放,以免理专为追求高利润,而不当销售商品给客户,因此订定奖金延迟发放的机制。
但银行局指出,银行不能因为理专离职就不发放此递延奖金,仍是要看离职员工是否有销售相关疏失,最近即是有银行因为不发放奖金,被离职员工告上法庭,虽然银行胜诉居多,但金管会在会见全金联(全国金融业员工工会联合会)时也提出此建议。
先前全金联当初是指控多家银行在理专离职后,无论有没有疏失,后续奖金都不再发放,其中不乏大型民营银行。银行局已在9月21日发函各银行,3日会议再度提醒各银行总经理,不能因为单纯员工「不在其位,银行就不发放奖金」。
银行局是强调,银行对于所订劳动契约及内部规范有关员工酬金发放条件,除依据劳动相关法令办理外,也要衡平考量员工离职原因的关联性,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并落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劳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