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改 教團下波攻防重點
代理教师叙薪一国多制已久,宪法法庭昨宣判,地方政府不采计职前年资累计,违反宪法平等原则,教育部应一年内修法。教团对此表示,乐见大法官释宪,也评估下一波攻防重点在如何修改代理教师聘任办法;校长协会则认为,代理教师有很多类型,有三个月短代,也有一学年代课,年资采计应有明确规范。
全教总高中职主委林金财表示,教师法叙明代理、代课教师等权益由中央主管机关教育部订定,但教育部订定的聘任办法却未将权利义务说清楚,保留空间让地方自订规范,代理教师叙薪、提叙、改叙地方认定,才导致各县市规范均不同。林金财强调,教育人员都应被公平对待,释宪结果代表不应于聘任办法外,再给予县市政府模糊认定的空间。
林金财谈到,违宪办法一年内失效,教育部未来需于聘任办法中明订叙薪等规定,最快一一四学年起有一致规范,又现行代理教师起叙点需看是否具备教师证等,届时如何修法,将是未来攻防重点。
林金财也说,代理教师分数种,除县市控留员额外,还包括教师请假、借调后聘用等情况,教育部应思考增加相关补助。另外,修法后,学校有可能在招聘代理教师时因考量到叙薪,不愿聘请资深代理教师,是否产生就业歧视,也是后续观察重点。
校长协会副理事长、新庄高中校长谢金城则认为,少子化下,正式老师缺额逐年减少,代理教师要考上正式教师需要一些时间,权益确实需受到更多保障。谢金城也说,年资采计应有明确规范,代理教师有不同类型,有几个月的短代,也有为期一年的悬缺(长代),未来代理教师若能采计年资,应以悬缺职的代理教师为主才合理。
三多国小校长洪珮瑀则说,若能广开正式教师缺,不仅让老师权益受到最完整保障,也能维持学校稳定性,是根本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