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车水温爆表「刁车」 气缸床冲毁!怒告原厂…送第三方:车主竟要扛责

潘男认为原厂处理态度消极,因此怒告原厂诈欺得利。(图/pixday)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潘姓男子2013年在高雄德汽车大厂购买一辆价值300万的进口轿车,2016年2月间潘男的妻子开着该辆轿车北上,却在路竹交流道附近时,行车电脑显示水温过高须暂停行驶,事后几经波折拖回高雄原厂修理并更换水泵,之后的又因2次相同问题进厂维修,潘男不满原厂不以「整车换新」或「更换引擎」处置,而以相对廉价方式维修,导致车辆接连出问题,于是怒告厂长旗下维修人员「诈欺得利」,但检察官认为原厂工作人员处置并无不当,因此不起诉。

检方表示,潘男所购买的车辆2016年首次进厂后,原厂人员发现该车在德国原厂通知「全球召回」的名单上,因此立即更换改良型冷却水水泵,但却在2016年12月、2017年3月又再次发生水温过高的问题,但原厂仅更换水泵便了事,直到2017年5月份再度发生水温过高情形后第三度进厂,这次经工作人员讨论后,决定拆开引擎上座检查,发现「汽缸床垫片」早在第一次进厂时就已烧毁,造成冷却水逐渐渗入引擎,潘男认为当时车辆尚在保固内,原厂有义务告知真实故障情形,他可据此要求更新引擎甚至是整车换新,但维修人员刻意隐瞒不说,反倒以相对便宜「更换水泵、整平汽缸床」的方式处理,此举应是维持营运成本以获取高额绩效奖金,于是怒告庄姓厂长、郑姓工程师涉嫌诈欺得利。

雄检后续将此案送交台湾汽车修理工业公会鉴定后,公会认为维修人员在第一时间没发现到引擎水温过高后引起的扩大损坏,反在多次检修后才发现到汽缸床垫片烧毁,不过汽缸床垫片烧毁应属驾驶者疏忽,因使2方都有责任,检方也审视原厂的合约条文后,发现总代理更换瑕疵零件时,并不会影响维修技师的绩效奖金,认定证据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