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基金争议半年后冷饭新炒 顾立雄亲发澄清

今年5月底在立法院财委会爆出的地震基金怡安保险经纪人争议事隔半年,近来又在网路及line群组流传金管会主委顾立雄3日亲自发出澄清稿,全文第一人称「我」的方式陈述,强调有人以剪接过的质询画面指控「金管会主委所谓政商勾结、当场说谎,完全是我无法接受的不实指控」。

全文共1,500多字,分四点说明为何处理此争议,强调地震基金与怡安间事涉数百万元的求偿纠纷,已循法律途径处理中,金管会将持续监督地震基金危险分散机制中断

今年5月31日立委黄国昌在财委会质询,地震基金与怡安保险经纪人间的再保合约纠纷及相关争议,顾立雄表示,金管会在6月已将正式调查报告送交立法院,原本以为这件事情厘清,没想到这几天又有人在网路上流传剪辑过的质询画面,以「为什么政府还可以放任这种腐败官员继续乱搞下去」为名,在line的各群组间传递。

金管会12月1日已由保险局发出新闻稿澄清,3日则是以顾立雄名义发出澄清稿,以下为其四点说明。

一是金管会为什么介入?起因是地震基金董事长陈明仁主动来找顾立雄,要求解任地震基金总经理侯自维理由是陈明仁认为侯自维在处理再保安排时有操守上的疑虑。金管会身为地震基金的主管机关,不可能对这种指控置之不理,所以要进行调查。

金管会一方面听取各方说法,探求缔约真意,一方面也请具备保费精算能力的保发中心,提供再保费率合宜性的专业意见。过程中金管会注意到地震基金这次的再保安排,与先前委由两家再保险经纪人共同承作的惯例不同,而是排除原本的首席再保经纪人GC公司,改由怡安保险经纪人公司单独承作,签约后才不过几个月,就发生这些争议。

顾立雄指出,在自由市场,你可以不要买,人家也可以不要卖。再次强调,金管会身为主管机关,必须关注地震基金处理此事的合理性,避免陷入以后没有再保险公司、经纪人公司愿意承作我国地震再保险业务窘境

二「我没有要求地震基金不得向怡安保险经纪人公司求偿」。顾立雄表示,其实地震基金对怡安没有要不要求偿的问题,而是地震基金可以主张什么条款?可以请求多少金额?这些问题即便在地震基金内部,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就有不同看法。

站在金管会立场,不论地震基金最后决定求偿多少,都会予以尊重,金管会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险的危险分散机制不能中断。「再说一次,金管会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险的危险分散机制不能中断!」所以特别要求地震基金,务必确保再保险安排不能开天窗!这些都有公文为凭,没有所谓要求不得求偿的事情。

三「我作为金管会主委,妥善处理这件所主管的争议才是我应尽的职责」。顾立雄首先澄清,虽然其早前从事律师工作时,自己及任职的事务所担任过怡安保险经纪人其他案件代理人,但当时委任处理的案件,与地震基金完全无关。因此若说顾立雄应该要回避地震基金与怡安间的争议,否则就有利益冲突云云,这完全是「不正确的观念」。

顾立雄强调自己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累积的经验,是能够胜任金管会主委职务的根本能力,但是今天如果反过来说,只要遇到我之前担任律师工作时的当事人,其中当然包括许多金融机构,必须全部闪得远远地不用处理,「这样主委还能当吗?这说得通吗?」

顾立雄表示尊重地震基金要向怡安求偿的决定,身为主管机关,只要求地震保险的危险分散机制不能中断,相信这才是尽到作为金管会主委应尽的职责。

四「我没有必要否认当过怡安的诉讼代理人」,顾立雄表示自己在被质询的第一时间,就清楚回答,怡安是其当律师的时候,任职的事务所的客户,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比谁都清楚依照律师伦理规范,有没有利益冲突,是以整个事务所来作判断」,即事务所的客户,就等于个别律师的客户。

顾立雄强调自己不必说谎否认当过怡安的诉讼代理人,且不管是他个人或事务所其他律师担任过怡安「其他案件」的诉讼代理人,都不构成顾立雄在地震基金争议中必须回避的理由。

且只要在网路上的判决检索系统,输入「顾立雄&怡安」就可以找到黄国昌秀出来的裁定。顾立雄指「这些都是公开资料,我没有那么无聊要去扯一个不用一分钟就会被打脸的谎」。

除了金管会提交给立法院的正式报告外,顾立雄3日再度对地震基金争议说明,新闻事件爆发「至今也将近半年」,地震基金与怡安间所涉金额数百万元的求偿纠纷,已循法律途径处理中,金管会也将持续督促地震保险的危险分散机制不中断,关于网路流传的不实说法,即作上述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