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单亲晤亲签程序 警戒三级期间准采视讯进行

金管会保险局长琼华。(记者林资杰摄)

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升温,金管会为避免保险业务员成为防疫破口,针对保单亲晤亲规定,即日起允许可改用视讯录影录音方式辨识客户身分及留存客户签署声明书文件先以电子邮件、拍照上传或扫瞄方式传送,待警戒降回二级以下再缴回正本。

保险局长施琼华表示,考量全国疫情警戒已升至第三级,应减少人与人间接触,为确保保险业营运中断,并兼顾保户员工健康安全与各项风险控管,备查寿险公会订亲亲签纸本作业暂行原则暨相关业务招揽、核保、保全、理赔及商品审查等暂行作业细则

施琼华指出,新契约招揽、核保、缴费、保全、理赔等作业受理及处理,原应采纸本或书面同意作业者,可采电子邮件寄送、拍照或扫描上传、传真替代先回传,待警戒降为二级以下后,再将正本缴回留存。保单送审则可先以电子公文方式通知金管会及保发中心

其次,保险业务员在疫情期间可用视讯完成亲晤亲签程序,在确认客户意愿后,以视讯录音录影方式留存客户亲晤亲签纪录内容应包含客户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亲签的相关文件声明书,并录下签署声明书签名动作,以证明为客户本人亲签。

相关风险控管措施方面,上述客户的身分证明文件影像、录音录影档案,应确保清晰度品质,以供后续查核作业,并指定相关权责人员针对档案进行覆审,确认客户办理投保服务作业适当性及意愿。

同时,保险公司应就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抽查,且业务员个人及公司整体均不得低于20%,以确保客户权益。公司亦应电访确认客户意愿、核对客户签名,并就所涉各项服务作业、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等订定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