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险保单亲晤亲签 警戒三级期间准采视讯进行

金管会为避免业务办理保单亲晤亲签成为防疫缺口,同意产险公会提出的暂行原则,允许即日起可改用视讯录影录音方式办理保单亲晤亲签,文件先以电子邮件、拍照上传或扫瞄方式传送,待警戒降回二级以下再缴回。目前产、寿险业务员均可先透过视讯办理保单作业

保险局长琼华表示,考量全国疫情警戒已升至第三级,应减少人与人间接触,为确保保险业营运中断,并兼顾保户员工健康安全与各项风险控管,备查产险公会所订亲晤亲签与纸本作业暂行原则暨相关业务招揽、核保、保全、理赔及商品审查等暂行作业细则

施琼华指出,伤害险及健康险人身险业务,原需亲晤亲签与纸本作业者,业务员可采视讯录音录影方式办理。而原应采纸本或书面作业的人身险及财产险,可用电子邮件寄送、拍照或扫描上传、传真等方式先行回传,待警戒降至二级以下后,再将正本缴回保险公司留存。

其次,保单送审可先以电子公文方式通知金管会及保发中心因应疫情期间所生的理赔疑义,由产险公会研议一致的弹性处理方式,并于公会网站问答集方式周知。同时,产险业者对于改采视讯录音录影方式替代亲晤,亦须建立相关风险控管措施

首先,上述的保户身分证明文件影像、录音录影档案,业务员应确保清晰度品质,以供后续查核作业,并指定相关权责人员针对档案进行覆审,确认客户办理投保服务作业适当性及意愿

同时,保险公司应就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抽查,且业务员个人及公司整体均不得低于20%,以确保客户权益。公司亦应电访确认客户意愿、核对客户签名,并就所涉各项服务作业、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等订定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