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伤警憾事重演!立院三读《铁路法》 台铁应训练员工维安应变技能

台铁EMU700型电联车。(图/记者文萱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铁路勇警李承翰去年在台铁上处理逃票事件遭刺身亡,判决结果于上月30日出炉,法官以「精神问题」判决无罪,引发各界挞伐。立法院会5日三读通过铁路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铁路机构应有效训练管理从业人员,使其具备铁路专业作业安全、维安应变及卫生防疫辅助技能

铁路警察李承翰于2019年7月,在列车上遭逃票的郑姓男子持刀攻击,他为保全乘客安全英勇搏斗,却遭刺伤送医不治,嘉义地院于4月30日以郑男「精神问题」判决无罪,并以50万元交保、强制就医5年。

民进党立委李昆泽指出,国民通勤往来各地依赖铁路运输甚深,服务量能需持续提升,但近年来台铁除了多次发生旅客逃票伤人伤警,甚至导致员警殉职等多起危机安全事件,每年流感疫情与今年初所发生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仍需持续加强宣导与防治。

李昆泽认为,铁路机构应提升相关教育训练并置入新进设备,以完备危机应变处理与加强疫病预防,因此提出《铁路法》修正草案。

▲台铁EMU800型电联车。(图/记者李毓康摄)

立法院会5日三读通过《铁路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条文明定,铁路机构应有效训练及管理从业人员,使其具备铁路专业、作业安全、维安应变及卫生防疫辅助技能,并确切了解及严格遵守铁路法令。此外,在新进机车车辆或涉及安全之行车设备、维安辅助设备、卫生防疫辅助设备或技术投入营运前,也应比照办理训练使用。

条文也规定,地方营、民营及专用铁路机构遇有重大行车事故或严重迟延时,应立即通报交通部,并依照运输事故调查法通报运安会,而铁路机构及相关人员也须配合运安会调查。

另外,为建立铁路使用产品检测验证制度,三读条文也新增第19条之1条文,明定铁路使用的产品,应向交通部认可之检测验证机构申请检测或验证合格后,才得以使用,指定产品之类别、项目及其检测程序或验证基准,则依照交通部公告。

▼铁路法三读通过,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敲槌。(图/记者屠惠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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