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取消OBU条例 对汇率伤害「犹如电器设备没有保险丝」

金融研训院建议,可以适度开放DBU与OBU流通。(图/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金管会近期逐步开放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也牵涉到OBU条例修正,也引发市场讨论为何不取消OBU,让DBU(外汇指定分行)合而为。

金融研训院副研究员赖威仁认为,取消国际金融业务条例是一个长期目标,绝非短期的目标,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台币并非国际流通的主要货币,主要国际货币仍须过台北外汇市场来转换,如果取消条例,大额资金游走于新台币与主要货币,对于汇率金融市场相当大的就如同装上电器设备没有装上保险丝,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金融研训院认为,开放OBU也可朝四大方向管理与处理。(图/资料照)

因此除非新台币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国际流通,否则短时间内条例还是得继续施行,赖威仁认为,但可以开放较大空间让资金在DBU与OBU的空间流通,有如为了强化电器运作空间,在总电流许可的范围,加大保险丝安培数是一样的道理,在积极开放后,DBU与OBU之间也需要更有效的管理。至于如何管理,有四大方向可以处理:

一,有条件开放 境内法人、自然人到OBU开户

过去OBU仅由外国法人、自然人开户,未来如果开放境内法人、自然人开户,将可有效扩大OBU的业务范畴,尽管如此,能到OBU开户的境内法人和自然人,应订有适当的条件,例如已经有境外公司资金调度,且具有营运实绩的法人或是薪资收入、工作室涉及外币发放,并有纳税纪录的高所得自然人。

二,资金来源 以境外汇回或银行贷放为主

OBU帐户内的外币资金应以境外汇回或者银行贷放到OBU的资金为主,初期应尽可能不涉及境内台币资金转换汇出;如果资金是由客户的DBU帐户流向OBU帐户,须由政府与银行控管其金额用途,此作法现行规范方向尚属一致。

三,明确管理国内借新台币、外币转汇OBU数量

同样外币帐户,对于DBU与OBU的外币帐户其用途应有显著的区分,DBU的外币帐户主要支应民众旅行游学或者企业短期内就会转为新台币支付营运费用的外币货款若有剩余才可转至OBU理财,但要明确管理企业由国内借新台币、外币转汇到OBU理财的金额与数量。

假使厂商在OBU确实有外币调度需求,应由银行放贷至客户的OBU帐户,以利控管资金流动,不至于短时间失控;另一方面OBU外币帐户的限制就比较少,主要就是进行海外资金的调度、理财与投资需求,当客户的DBU帐户外币数量不足时,必须向海外支付款项时,也可采OBU帐户直接汇往海外补足,具有更好的境外运用弹性

四,各国对CFC课税趋势 纸上公司资金汇回增加税收

过去企业常运用海外纸上公司在OBU开户,进行资金调度与投融资,虽然不需要进行税额预扣,但是企业也必须花费少量支出维持纸上公司的合法性

近来,由于反洗钱与反资恐的要求提高,维系纸上公司合法性的成本愈来愈高,加上各国对于营利事业受控外国企业(CFC)课征所得税的趋势逐日明确,设立境外子公司租税诱因逐渐缩小,如果政府可以把握内外良机,将企业资金转回到国银的OBU进行业务,再配合所得税合理的税率、简便的扣缴的方式进行,相信可以顺利汇回母公司,有望增加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