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7月上路 新北等3直轄市提差別稅率版本

囤房税2.0 7月起上路,明年5月开征,各地方政府紧锣密鼓配合修正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根据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政府所提版本,差别税率设计拟与财政部提供基准一致,最终定案版本与各自订定的豪宅基准,将成后续关注焦点。

为落实居住正义,财政部推动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将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率由1.2%调降为1%,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将采全国归户,法定税率区间从原本的1.5%至3.6%,调升为2%至4.8%,俗称「囤房税2.0」,将于明天正式上路,并自2025年5月起开征。

配合囤房税2.0,各地方政府紧锣密鼓配合修正地方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六都中,台南市及台中市分别在今年4月22日及5月27日均已对外预告修正草案版本,新北市则在6月26日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将提送新北市议会审议。

根据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揭露版本,差别税率设计规划均与财政部提供基准一致,于自治条例修正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国仅有1户自住房屋者,税率拟由1.2%降为1%。

多屋族方面,已将房屋出租并有申报租赁所得达新北市、台中市或台南市一般租金标准者,或属于继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可适用较低差别税率,持有4户以内适用1.5%、5至6户每户2%、7户以上每户2.4%。

其余非自住一般持有者房屋,则课以较高差别税率,2户以内适用3.2%、3至4户每户3.8%、5至6户每户4.2%、7户以上每户4.8%。

囤房税2.0目的在于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励出租闲置房屋,并减轻全国仅持有单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户房屋税负担,以达到居住正义目标。地方政府皆须配合订定差别税率,并采全数累进课征。

随各地方政府陆续端出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后续地方议会审议结果,及各地方政府所订定无法适用单一自住降税的豪宅基准,势必将成外界关注焦点。

根据财政部预估,囤房税新制影响总户数将落在406万至445万户,其中包含适用单一自住优惠税率的310万户;新增税收估达新台币22.7亿元至3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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