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机师桃园受训 妻与姊夫3度进摩铁...辩:只有唱歌、谈卖芒果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一名民航公司的已婚郭姓副机长时常要到桃园受训,妻子和小孩则是留在高雄,但是他只要一放假一定回家团聚,维系感情。没想到郭妻在此期间,与郭男的姊夫江男因卖芒果副业越走越近,最后谈生意谈到摩铁,让郭男感到绿光罩顶,向妻子和姊夫求偿。
郭男与妻子在19年前结婚,育有一子一女,虽然他长年要到桃园受训,但仍天天以电话联系妻儿,家庭生活还算美满。但是之后,郭妻听闻姊夫江男在屏东枋山种芒果,有意加入一起做生意赚外快,两人便搭上关系,最后还一起前往精品旅馆。去年2月,郭妻和江男一起前往精品旅馆之后,被郭男姐姐、江男妻子当场抓包,姊姊当场要求丈夫与弟媳签立协议书,内容为承认「有在旅馆房内发生性行为、妨害家庭、愿意道歉及赔偿250万元、允诺结束关系」等等。
但是过了4个月后,郭妻与江男又再次见面,夜宿在旅馆内。之后郭男的弟弟把消息告诉他,妻子也向他坦承确有此事,并坚决离婚。郭姓副机长认为,自己的配偶权被严重侵害,精神上承受了莫大的痛苦,因此向妻子和姊夫求偿150万元精神慰抚金,还要求登报道歉。
郭妻和姊夫江男在法庭上辩称,去年5月和6月确实两次进入摩铁,但只是「去唱歌、谈买卖芒果」,坚决否认发生性行为。郭妻称,因为丈夫准备要考试了,所以才把谈芒果生意的场地移到旅馆,与姊夫边唱歌便谈,并无通奸,而去年2月时,丈夫、姐姐带了大批人马到旅馆,才会吓到签下协议书。
桥头地方法院调查,郭妻与江男签的协议书中,已承认两人妨害家庭,且两人皆已婚,应当避嫌,却还是深夜共赴汽车旅馆,超出社会通念所能容忍范围,更妨害郭男在家族中名誉,最后判赔两人应连带赔偿50万元。而郭男与妻子已经在去年7月离婚,他也获得两名子女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