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大放送!政院:节能家电最多省2000元、大货车减40万税

政院苏贞昌。(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行政院21日院会讨论通过《货物条例修正草案福利大放送。未来2年内,购买标示经济部能源局或其委托专业机构核发节能标章电器类产品,每台最多可以减征货物税额新台币2千元;另外,鼓励民众汰换老货车每辆新车减征货物税额最高达到40万元。

苏贞昌表示,这次修法主要为达节能减碳及改善空气品质目的,以减轻民众负担的方式,来鼓励民众购买节能电器及汰旧换新柴油大货车。本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请财政部、经济部及环保署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这次修法的两大重点,其一是于条文生效2年内,购买标示经济部能源局或其委托专业机构核发节能标章之电器类货物非供销售者,每台减征货物税额以新台币2千元为限。第二项则是自106年8月18日至111年12月31日,报废95年9月30日以前出厂大客车、大货车、大客货两用车代用大客车、大型特种车,并购买上开车辆新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每辆新车减征货物税额提高为以40万元为限。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本修正草案行政院将核转立法院审议,该部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