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来了!民众买节能家电 最多可望省2千

民众买节能家电,货物税可以减征2千,初步朝先买后退的方式(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为了提升绿色消费财政部今(21)日表示,行政院通过实施期限内购买节能标章电器类货物,可以减征货物税,每台可以减征的金额为2,000元。

为了落实台湾节能与环保,行政院今日通过修正货物税条例,两项重要的法规,其一是淘汰第1至3期之老旧大型柴油车并购买大客车、大货车、大客货两用车代用大客车、大型特种车新车且完成登记者,可享有减征货物税优惠。2017年8月18日至2022年年底报废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厂之大客车、大货车、大客货两用车、代用大客车、大型特种车,并购买上开车辆新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每辆新车减征货物税额从20万元提高为以40万元为限。

第二,值得民众注意的是,在修正条文生效日起2年内,购买标示经济部能源局或其委托专业机构核发节能标章的电器类货物非供销售者,每台减征货物税额以2千元为限。估计一年税收损失62亿元,推出两年税收损失124亿元。根据赋税署的计划,是「先买再退」,也就是民众买了,确实有消费再退税。主要能退税的是除了中央系统以外的冷气机,包括箱型分离式冷气,电冰箱、除湿机和电视机等有节能标章的家电。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货物税条例草案行政院将转送立法院审议,财政部也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