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壳蜗牛现形!囤房族48万人 逾千人持有十户

2020年房屋税籍个人全国归户一览

我国房屋税籍最新统计出炉,囤房族全都露!财政部25日发布房屋税籍个人归户统计,首次排除共有、自住等情况,依2020年度统计,我国有48.2万人持有非自住房屋(超过自住屋三户以上者)、堪称官方认证的囤房族,其中有1,747人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户以上、为主要囤房大户

我国个人自住房屋上限为三户,也就是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分别居住在三间房屋,皆属自住范围,多半可适用1.2%房屋税率。而若排除自住屋与无法利用房产情况,如地下室建筑结构等范围,剩48.2万人持有非自住房屋,其中,个人名下有1户房屋者最多,达37万9,505人,占比约78.75%,与名下有2户、3户者合计占比达96.25%,不过,有1,747人拥有10户以上的非自住住宅,占比为0.36%。

财政部赋税署长许慈美指出,外界盼制订全国囤房税制,但重点为囤房定义,若未来要采全国课征囤房税、不以地方政府自行订定差别税率,需以非自住屋为参考数据,再依序针对城乡差距县市差异、房屋状态等三方向细分课税对象,以完备税制。

除囤房税以外,财政部也研拟修正房地合一税,修法方向可能为扩大短期持有定义,例如改为持有两年售屋皆适用45%房地合一税率(现制为持有一年内),还有将境内法人短期售屋列入高税率范围。但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认为,房地合一税修法仍要看产业评估,像2016年施行房地合一税以后,仲介营建业都受到冲击,仍需审慎研议

财政部近一年来已推动两大房市政策,包括2020年底立院三读通过所得税基本条例修正案,将未上市柜企业证交所得列入基本税负制,避免个人成立公司买房再转卖股权、规避房地合一税负。另财政部在2月20日预告修正房屋税条例,房屋税课税门槛仍为房屋现值逾十万元,但未来会排除法人免税规范,即使法人持有房屋现值低于课税门槛也要缴税。而自然人仅限全国三户以内可适用未达课税门槛免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