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拆迁前多建几套房?广州发文规定“一户一宅”

本站房产讯 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用于指导广州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规划许可及监管规定村民申请新建住宅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将实现村报镇批。

本站房产对村民建房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步骤进行了整理

第一步,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户为单位提出住宅建设申请。

那么,什么样的村民才算符合“一户”呢?《实施办法》显示,申请建设住宅的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户”:

(一)夫妻与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的为一户;

(二)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

(三)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

(四)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第二步,村民向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后,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及公示。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建房的,还应经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同意。

第三步,经村集体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出具公示情况报告,并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上加具意见申请人在3个月内报送所在地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第四步,镇、街经办部门与村委会代表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是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镇、街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第五步,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应于1年内开工,否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行失效,失效后需重新申请。开工前,应在工程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所有附图、附件复印件,接受社会监督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如需变更,则要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可能涉嫌违法建设。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